收益改善再迎利好,11万亿险资所持股票债券可以出借了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21-12-07 09:24 /
明确保险机构可以参与证券出借业务

保险资产端又一项利好消息出炉!

12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险机构可以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并对该项业务的决策管理流程进行规范。

这意味着保险资金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通过此低风险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

根据《通知》,所谓“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证券以一定费率向证券借入人出借,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借券费用的业务。证券出借业务包括境内转融通证券出借、境内债券出借、境外证券出借等监管认可的业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参与证券出借业务,也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证券出借业务。

另据公开资料,证券出借业务,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

证券出借业务实际上是一种风险较低的业务。根据《通知》,无论是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保险机构,还是参与借入的其他金融机构,都有明确的准入门槛,有效保证了业务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开展此类业务,证券借入人须提供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且担保物市值不得低于已出借证券市值的102%,最大限度上确保了保险资金的安全性。

保险资金并非国内首类可以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资金。事实上,早在2020年11月,社保基金就已经宣布正式对管理的持仓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的标的为所持仓的沪深300成分股。保险资金的跟进实际上就是为了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目标,进一步优化融资融券及转融通制度的重要举措。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保险资金都是最适合参与此类业务的资金类型之一。因为保险机构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二大的长期机构投资者,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2.58万亿元,其中债券投资余额达到8.83万亿元,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余额也已经达到了2.77万亿元。

《通知》推出的时点也非常“精准”,时值资产荒加剧、利率下行,允许险企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在一定程度上增厚保险资金投资收益。

《通知》共十六条,除明确相关定义、范畴之外,还对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决策管理流程进行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设置差异化监管标准,坚持分类监管导向。一方面限制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等未达标的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另一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交易对手管理,根据业务模式、风险程度的差异,设定不同的交易对手标准,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二是强化审慎监管理念,建立资产担保机制。对无中央对手方的证券出借业务,要求证券借入方提供担保,规定担保物类型及担保比例下限,强调担保比例持续达标,增强资产安全性。

三是加强合规管理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明确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在会计处理上不终止确认、在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上不放松要求,压实保险机构在经营决策、交易对手管理、资产担保、资产托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通知》发布后,多个业内专家发表观点: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军辉:

监管明确规范和引导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是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目标,进一步优化融资融券及转融通制度的重要举措。

保险资管机构参与证券出借,能够有力缓解融券业务券源不足这个最大瓶颈,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升市场活跃程度,彰显长期机构投资者服务国内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长、泰康资产CEO段国圣:

保险资金作为长期限、大体量资金,持有证券资产时间长、规模大,持仓结构稳定,十分适合开展证券出借业务。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对活跃证券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提高金融资产运用效率,从而降低市场波动性、助力价格发现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有利于丰富保险资金的运用方式,增厚投资组合收益,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机构投资者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

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既是对保险资金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重大利好,同时也对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呼吁保险机构在参与过程中严守风险底线,严格落实交易对手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各方面的主体责任,从而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发展,做资本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平:

在强化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助于保险机构盘活存量资产,提升投资收益;同时,也有助于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

华泰证券首席执行官周易:

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利好证券市场及市场参与主体。对证券市场而言,有助于扩容融券券源供给,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效率和定价能力,抑制市场投机行为,建立健全市场多空机制;对保险机构而言,有助于盘活保险资金长期持有的存量资产,增厚保险资金整体收益;对证券公司而言,险资参与出借丰富了证券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点,有助于二者构建更为良性、双向增益的生态模式;对市场投资者而言,券源的逐步增加有助于丰富交易策略,日臻完善的市场定价机制促进投资者坚定长期价值投资理念。

中信证券总经理杨明辉:

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仅进一步丰富了国内融券业务的券源供给,而且可以促进保险资金通过证券出借其长期持有的股票,获得稳定的无风险收益,促进保险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资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以带来券源的有益补充。对投资者而言,更有效地对冲市场风险,管理投资组合的波动;对于市场结构来说,保险出借后,券源进一步丰富,有利于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促进国内投资者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从资本市场建设来看,券源的增加,融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丰富券商服务投资者的工具,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增加中国资本市场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增强中国资本市场更加开放和国际化的基础,进一步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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