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长险短做、噱头营销,28家人身险公司被通报行业动态
新一期人身险产品通报来了!
1月29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根据《通报》,银保监会在产品核查中主要发现了四类问题,分别为产品设计问题、产品条款表述问题、产品费率厘定问题、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问题,涉及范围包括以下28家人身险公司:
新华人寿、上海人寿、幸福人寿、中银三星、华汇人寿、信泰人寿、东吴人寿、国联人寿、弘康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爱心人寿、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小康人寿、人保寿险、恒安标准、英大人寿、太保寿险、平安人寿、百年人寿、民生人寿、陆家嘴国泰、太平洋健康、平安健康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重点在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人身保险、非重大疾病类产品使用新重疾定义等方面,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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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剖析人身险产品四大问题,28家人身险公司遭通报
根据《通报》,在近期的产品核查中,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要发现四大类问题,涉及28家保险公司。
一是产品设计问题
产品核查发现的首要问题依然是产品设计,18家公司分别因既往症定义不合理、长险短做、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噱头营销三大问题被通报。
①既往症定义不合理:根据《通报》,新华人寿、上海人寿、幸福人寿、中银三星报送的4款医疗保险,条款约定合同生效日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的症状属于既往症,缺乏客观判定依据,易引发理赔纠纷。
②现金价值计算问题:《通报》指出,华汇人寿、信泰人寿、东吴人寿、国联人寿、弘康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8款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此外,另据《通报》,爱心人寿报送的2款终身寿险,现金价值计算使用的利率不一致。
③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问题:《通报》表示,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小康人寿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二是条款表述不严谨或不合理
在产品条款表述问题上,3家保险公司因某些产品表述问题不严谨或表述不合理遭到通报。
①条款表述不严谨:《通报》指出,人保寿险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极重度恶性肿瘤的相关表述与行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不符。
②条款表述不合理:根据《通报》,恒安标准报送的某短期医疗保险,条款中关于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导隐患。英大人寿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身故保险金申请材料的规定不合理,易引发理赔纠纷。
三是产品费率厘定问题
①费率厘定不合理:据《通报》,太保寿险、平安人寿、百年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7款医疗保险,费率厘定年龄区间跨度过大,存在不公平定价风险。
②费率厘定缺乏定价基础:《通报》指出,民生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过于单一,缺乏定价基础。
四是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
据《通报》,陆家嘴国泰、太平洋健康报送的3款健康险,加费表作为单独材料报送,未包含在费率表中。
平安健康报送的2款医疗保险,存在备案材料不齐全、上传错误等问题。平安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精算报告中假设投资收益率填写错误。
02
银保监会明确下一步核查重点:意外险、互联网人身险、非重大疾病险使用新重疾定义情况
在指出近期产品核查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银保监会还在《通报》中指出,个别公司产品管理粗放、风险合规意识淡漠,部分历史产品条款中有关于满期金累积生息账户相关表述,所涉及的负债管理和利率厘定等问题存在严重风险隐患,易造成刚性兑付预期。
为此,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当持续加强产品开发报备工作的审核把关,总精算师需落实好产品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及时发现产品设计、定价、精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公司应当严格对照历次通报内容和负面清单中的问题进行自查,对于其他公司产品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及时变更、停售类似产品,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下一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将重点在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人身保险、非重大疾病类产品使用新重疾定义等方面,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表 28家保险公司人身险产品问题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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