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收紧政策,险企挂牌新三板或需审核政策解读

前言 近两年来,新三板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新宠,保险企业也趋之若鹜。截至目前,正式挂牌新三板的保险企业已经达到14家之多,还有更多的企业正在计划或者评估之中。为规范保险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相关事宜、理顺新三板挂牌制度与保险行业现行制度的关系,保监会于4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在
前言

近两年来,新三板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新宠,保险企业也趋之若鹜。截至目前,正式挂牌新三板的保险企业已经达到14家之多,还有更多的企业正在计划或者评估之中。为规范保险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相关事宜、理顺新三板挂牌制度与保险行业现行制度的关系,保监会于4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于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的条件、程序,增发程序,股东变更等情形做出了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取得保监会监管意见,转让股份超过5%时,保监会将对投资人资质进行审核;低于5%时,如果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仍报保监会备案,如果是采用做市或者竞价方式,则无需备案。以此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做市或竞价方式挂牌。


有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显示了一种趋势,即监管对于新三板的相关政策实际上正在进行收紧,随着有关制度的逐渐健全,挂牌新三板的门槛有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中介公司都应当紧紧把握政策窗口期。



1
面对新三板,保监会不再袖手旁观


新三板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实施注册制,企业只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就可以挂牌,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样的日子恐怕要到头了。《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取得保监会监管意见。


按照《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审慎监管指标,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在挂牌前、通过新三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均需“取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意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三十日内,保险公司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变更注册资本的行政许可申请。


对于通过新三板投资保险公司股权的投资人,保监会也将进行把关,明确受让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保险公司报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如果受让股份比例不满5%,保监会则会按照转让方式的不同区别对待。其中,以协议方式受让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保险公司报中国保监会备案;以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受让,参照上市保险公司监管要求,不再履行备案手续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投资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挂牌保险公司股份,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保险公司选择协议方式挂牌的,投资人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非上市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选择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挂牌的,投资人资格参照适用上市保险公司监管要求,允许自然人等合格投资者投资挂牌保险公司股份


对于《征求意见稿》,有观点认为,没有必要对险企挂牌新三板设置额外的条件,因为“新三板”的灵魂就是注册制,增加审批条件,与新三板的发展精神不协调。


但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新三板金融企业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有助于降低市场风险。联讯证券股转业务总部高级项目经理洪冠丹就表示,“新三板”兴起时间不长,自去年下半年至今虽制度、规范频出但仍不健全,对于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资质以及相应程序做出要求,其实有利于稳定险企经营风险,同时又降低了新三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针对持股比例不满5%,以协议方式受让需要事后报保监会备案,而以做市或者竞价方式受让则不需要备案的规定,她表示,目前新三板市场中,协议和做市两种转让方式有着很大差别,其中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企业,因为有做市商作为中介机构的介入,一般被认为更具投资价值、股份流动性更强,因而也更接近于主板上市企业。保监会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采用两种不同方式的保险企业进行区别对待也许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


只是对于股份转让后“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一条,洪冠丹认为可操作性不强且不甚合理,因为证券市场行情瞬息万变价格波动不定,后置审批使投资人对三板险企的投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将会给投资人增加额外的风险。


2
规范同时也是收紧


自2013年12月31日新三板向全国企业开放以来,始终处于高速发展之中,挂牌公司数量从2014年1月的621家增长到2016年3月的6349家,总市值也从2014年1月的1194.46亿元增长至2016年3月的28936.12亿元,两年多的时间增长近28倍,速度堪称惊人。


然而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一些质疑的声音也开始出现,最典型者当属流动性差的问题。统计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据Wind资讯数据,无论是截止52周前,还是截止3个月前,还是截止1个月前,新三板的换手率明显低于A股市场。A股市场三个数据分别是5.15%、5.20%、5.71%,而新三板的三个数据分别为4.06%、2.76%以及1.67%。


由于流动性差,很多一腔热情的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对信息进行大量披露之后却面临无人问津的尴尬。针对这种局面,有观点认为,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挂牌新三板,新三板只适合那些有着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或者强烈的并购、被并购意愿,或者计划进行股权激励的企业等。


对于新三板市场有着深入研究的一位专家对此的观点略有不同,他认为新三板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发展机遇,尤其是对于体量较大的保险公司而言。“小企业因为数量太多,很难被人注意到,但市值较大的保险公司就不同了。目前新三板上市值超过100亿的企业只有15家左右,如果中大型保险公司能够登录新三板,更易引发关注,融资也相对便利。”


对于新三板未来可能允许转板的问题,他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关键,“一旦新三板发展成中国的纳斯达克,为什么还要转板呢?”


有其他业内人士也对这一观点表示了赞同,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显示出监管对于“新三板”的相关政策正在收紧,未来最终会发展到什么样的地步还很难断定,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中介公司都应当紧紧把握政策窗口期,一旦失之交臂,则悔之晚矣。


3
险企观望情绪重


尽管力挺新三板的声音很多,但至少从挂牌新三板的保险类企业交易情况来看,多少还是有些尴尬。


在保险行业挂牌新三板的热潮中,体量较小的保险中介表现颇为活跃(详见本号旧文《锐视角|资本+互联网,属于你的保险中介时代来了!》),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盛世大联、中衡股份等12家中介公司正式挂牌新三板,此外,还有一批正在计划以及评估当中。


挂牌新三板的保险类企业中,体量较大的保险公司中数量较少,目前还只有永诚保险以及众诚保险两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官方网站上,目前更是只能查询到永诚保险的相关信息。至于众诚保险,早在1月底就已经获批,但不知为何目前还没有正式挂牌。


资料显示,永诚保险采用的转让方式为协议,自2015年12月底挂牌至今还没有一次转让记录,目前也没有披露任何的相关计划。相对而言,部分保险中介在新三板的表现倒很活跃,例如盛世大联、中衡股份等,都已经先后进行了多次


永诚保险以及众诚保险在新三板的默默无闻让很多险企都对挂牌新三板产生了观望的情绪,某保险公司人士就直言:“其实目前来看,挂牌新三板也不一定就能解决融资的问题;没有挂牌的话,想要转让股份,也不见得很困难。”


至于挂牌新三板能够推动保险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说法,该人士认为,这就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挂牌新三板对保险公司有利有也弊,虽然确实能提升保险公司治理水平以及透明度,但有时候也会使一些事情变得更加“麻烦”。他坦诚自己所在的公司也曾经论证过上市新三板的可能性,但最终不了了之,因为“没有太大意义”。


对此,上述专家表示,促进股份转让关键还是要与做市商进行合作,关键时刻要肯于让利,这样才能调动做市商的积极性。保险公司按兵不动,或有自己其他方面因素的考量。


END

阅读延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