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组合销售试点规定,人保健康被罚半年内禁止备案新产品互联网+
3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人保健康因违反了相关组合销售要求,被罚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被责令立即开展相关渠道业务清理整顿工作,强化销售行为和销售渠道管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此前,3月19日,银保监会在《关于近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中,直指人保健康“存在剖析问题浮于表面、人员问责流于形式等问题”,将对其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从两份文件的内容及时间先后顺序看,此次行政监管措施或是通报的后续。
互联网渠道一直是人保健康的重要渠道之一。据中国人保披露的年报数据,2020年,人保健康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2.57亿元,同比增长43.9%,其中互联网渠道保费增速达到77.1%。人保健康也在申辩意见中提出,停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六个月将对公司互联网业务形成较大冲击。
人保健康2款产品违反组合销售试点要求,涉及保费超86亿元
2011年,人保健康获批“试点开办可与健康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分红型寿险产品“,共有4款产品获得组合销售批复,分别为“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康利人生护理保险”;“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福满人生护理保险”。
而经过银保监会调查发现,人保健康存在单独销售或允许客户单独购买分红险的行为,属于未按照批复要求开展分红险试点工作。具体包括:
“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投保规则:在个单
“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消费者可单独投保,也可与配套的护理保险同时投保。2018年至2020年6月,人保健康销售“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合计82.0亿元。
人保健康提出三项申辩意见未被采纳
对于违法事实,人保健康向银保监会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一是对于“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公司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进行“组合销售”,但没有要求客户必须选择主附险组合购买。原因有二:
一方面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自愿订立,消费者有自主选择保险产品的权利;
另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客户单独购买“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费收入不应认定为违规。
二是公司面临两难选择,如果不进行组合销售就违反了批复文件要求,但如果公司进行组合销售要求客户同时购买主附险,就因捆绑销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停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六个月将对公司互联网业务形成较大冲击。基于以上理由,请求从轻或减轻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
对此,银保监会回复称,人保健康单独销售或允许客户单独购买分红型保险的行为属于未按批复要求开展分红险试点工作;人保健康如果对批复内容有疑问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书面请示报告,在未得到明确书面答复情况下,不得违背批复要求开展经营。因此,对人保健康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人保健康被责令限期整改,半年内禁止备案新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监管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最终,银保监会责令人保健康6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同时立即开展相关渠道业务清理整顿工作,强化销售行为和销售渠道管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银保监会还要求人保健康在一个月之内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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