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报行合一、风险减量,严控开门红乱象 | 2023年79项监管政策全梳理行业动态
“防风险”“严监管”当之无愧地成为了近年来的监管主题词,成为影响保险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2023年,这一趋势延续,监管部门从多个方面下发了政策文件对行业进行规范。
『慧保天下』对2023年监管政策进行了汇总整理,剔除对全国市场影响或启发较小的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发布的文件,最终金融监管总局(含银保监会)系统、保险行业协会系统,以及其他部委发布的各类有关保险业的政策、指引等达到了79项,其中,由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政策文件达到了整整40项。具体而言,人身险监管方面16项,财险和再保险方面10项。
01
人身险监管高频词汇:养老、健康险、报行合一、开门红
在人身险监管方面,“养老”“健康险”“报行合一”等等都是2023年的热频词汇。
养老方面,涵盖《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等。
健康方面,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议(征求意见稿)》等等。
此外,银保渠道“报行合一”也是2023年的人身险监管大动作之一,监管通过窗口指导、多次组织会议等方式积极与业内沟通,围绕“报行合一”也出台多个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要求各公司应据实列支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佣金等实际费用应与备案材料保持一致,以及《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要求。
“开门红”一向是保险机构最受关注的业务,10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加强费用规范性、真实性管理,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备费用,杜绝恶性竞争、科学制定公司年度预算等四个方面严控“开门红”乱象。
02
财产险监管高频词汇:风险减量、车险市场秩序、绿色保险
2023年车险业务仍然是财产险监管重点,2023年年初,发布《关于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松绑定价。
此后,为防止手续费恶性竞争,几乎每到冲刺业绩的关键时刻,监管就会发文,针对手续费问题进行预警,6月,金融监管总局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又下发《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均要求从严监管手续费。
为配合监管,保险行业协会系统也发布了一系列的倡议、自律公约等,号召市场主体理性竞争。
风险减量是2023年财产险监管的另一项重点,监管发布《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鼓励各公司积极为专精特新等领域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鼓励各公司把风险减量服务嵌入企业管理与生产流程中,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一揽子风险减量服务,构建风险减量服务新模式。
“绿色金融”概念火爆,金融监管总局对此下发了《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监管部门要优化绿色保险偿付能力计算规则,降低绿色保险业务资本占用。据此,保险业协会还发布了《绿色保险分类指引(2023年版)》。
除了上述政策文件外,监管部门、各地行业协会等也针对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网络安全保险、普惠型家财险等下发了多份政策文件。
03
中介&资管监管高频词汇:规范销售、险资入市
针对中介市场,规范销售依然是监管重点,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
此外,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开始加速,保险业协会研究起草了《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目前处于征求意见建议阶段。
资管方面,由于资本市场不景气,鼓励险资入市,成为监管一大重点,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制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财政部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等,都有鼓励险资入市之意。
04
其他监管高频词汇:风险管控、公司治理……
针对各公司风险管控、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管也下发一系列政策文件。
偿付能力方面,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引导险资入市同时也通过降低保险公司资本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松绑偿付能力。
公司治理、风险防控方面,则先后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等。
财务、数据真实性方面,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则下发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合作中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在合同协议中要强化数据安全要求,对于存在违规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要追究有关外包合作单位的责任,在问题整改完成前,不能扩大合作范围内容。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还发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保险业处罚可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适中处罚、从重处罚五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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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读者更快速浏览全年监管政策概况,掌握监管思路,慧保天下特制定以下表格: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