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亿新市民的保险需求怎么破?惠民保提供最佳模式行业动态
注:本文原题《服务新市民,惠民保应向纵深发展》,有删改。
编者按
2021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度提及“新市民”,由此,服务新市民,帮助其更好融入城市生活成为了相关各方重要的议题之一。
所谓“新市民”,最初指的是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后来这一名词的指代范围逐渐扩大,成为原籍不在当地、因各种原因来到一个城市的各种群体的集合统称,数量在3亿人左右——这个庞大的、占比超全国人口1/5的群体能否在城市安居乐业,显然不仅事关城镇化率,更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当下,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尚未全部实现,风险保障不足已经成为就业较为灵活的“新市民”的一大心病,在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快速变革到位的情况下,灵活的商业保险完全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可以看到,自《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印发以来,很多地区、很多保险机构都围绕服务新市民展开了一系列的创新。典型如深圳,作为新市民高度聚集的一线城市,服务好新市民群体至关重要。在深圳银保监局指导下,当地保险业积极聚焦新市民保险服务需求,取得不俗成效。
仅以微保为例,作为深圳当地领先的保险中介平台,其围绕新市民就业群体的保障需求,联合微信支付推出了“务工卡+灵工日结保险”数字化解决方案,灵活就业群体在微信上使用务工卡打卡上工,单日投保,单日结算,有效解决了过去对单日职业风险保护的遗漏;针对新市民的创业需求,其还携手国内知名险企,联合微信支付为小商户提供优质普惠的保险服务,推出二维码收款安全险、收款全面保、店员福利保等多类保险产品,弥补相关保障缺失。
此外,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惠民保”作为典型的低保费、高杠杆的普惠型健康险产品,也正被越来越多地区纳入到服务新市民的进程中,以减少其后顾之忧。
本文作者正是在总结近年来的惠民保发展实际以及新市民群体的现实困境基础之上,旗帜鲜明地指出,惠民保的运营模式就是解决新市民群体保险需求的最优模式。
以下即为文章全部内容:
近期,北京和上海两地的银保监局先后发布了本地惠民保的相关数据,再度引起了社会和保险行业对惠民保积极作用和未来发展的热烈讨论。
数据显示,“北京普惠健康保”2022年总承保人数超300万;而“沪惠保”首年覆盖超739万名上海市民,累计赔付超7亿元,赔付件数达到18.9万件……两地的惠民保在保险方案和推动模式上都有些许差异,但总的来看首年运营结果可以令社会、参保人和服务主体公司满意。
此外,4月以来,多地银保监局都下发了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而惠民保作为分散风险的管理工具,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和风险杠杆,可在方案和推广优化的基础上,更好的发挥普惠和保障功能,服务新市民群体。
惠民保可以通过产品形态多样化和保障范围拓展两个维度,向纵深发展,把握普惠服务和风险分散的主线,坚定拓宽保障范围,开放参保资金来源渠道,聚焦风险事故补偿和财险损失减损,应成为下一阶段惠民保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主要方向。
01
惠民保蓬勃发展,200多个地级市开办该业务,参保人数超1.2亿
开办城市突破两百个,数据持续增加。根据中国卫生信息与医疗健康大数据学会健康保险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惠民保”发展模式研究报告统计,至2021年10月末,全国已有200多个地级市开展惠民保业务,参保人群超过1.2亿。惠民保的开办城市数量呈现由南向北、从东到西的趋势逐渐增加。仅在今年6月,青海西宁、内蒙古包头、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地又启动了适合本地居民的惠民保方案。
产品聚焦医疗保障,形态略有差异。目前各地惠民保主要对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用提供保障,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承担医保外费用、既往症赔付责任、赔付比例、具体保额、赔付比例和免赔额等。
参保对象覆盖面广,投保条件宽松。从各城市的惠民保方案来看,绝大多数的方案都面向当地的全年龄段居民开放,且允许带病投保,没有疾病等待期,只是在针对“既往症”的保障责任方面,不同产品条款的责任设定有所差异。
保费性价比高,支付方式多样。惠民保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社会反向巨大的现象级普惠健康险产品,“普惠”特征直接体现在更加实惠的保费上。团体、一年期、高免赔额(高是相对于国内一般商业医疗险而言,在海外成熟市场,面向最广大人群的保障类产品设定较高自付比例是普遍且合理的)、低运营费用和销售佣金等因素叠加,实现了价格的普惠,吸引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让健康保险不再是普通群众眼里,年缴保费动辄过万的“奢侈品”。
此外,个人支付、团体支付、部分城市开放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以及部分富裕城市为特定人群提供保费补贴等多种付费方式,也促进了惠民保的普及。
02
商业健康险市场供需错配:人民需要价格适宜的消费型医疗险,惠民保爆红成典型
惠民保在近一两年的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无疑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普遍欢迎原因,业内很多专家都做过准确详细的分析,笔者在这里只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谈一些一家之言。
需求端,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风险保障的需求显而易见
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个人层面,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医疗需求和“基本医保保基本”之间的医疗费用支出缺口,有着清晰的认识。
在国家层面,始终支持鼓励国民通过商业健康保险,补足基本医保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支出缺口。
在社会个人层面,随着近年来的医保体制改革以及扶贫攻坚,中国人看病贵的问题得到逐步改善,但潜在医疗费用支出对生活的消极影响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识。
笔者自从业以来,每年都能在行业的各种场合听到“社会需要加强风险和保险教育”,“客户的保险需求需要引导”,“保险是卖出去的”等诸多正确言论,也曾深以为然,但在内心深处始终有个问题难以解决:
国家层面一再明确表态支持商业健康险发展,广大城乡居民对潜在医疗费用支出的担忧显而易见,农民工兄弟对医保的渴求更是有增无减……方方面面的需求是如此清晰,那还要如何引导需求呢?
2016年百万医疗险的出现,回答了这个问题。
供给端,能匹配最广大人民群众消费能力的商业健康险供应不足
健康险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或进一步说,能匹配最广大人民群众消费能力的医疗险产品供给不足。
百万医疗险,诞生即爆款,其通过互联网传播,在教育背景较好的中青年客户群体中迅速得到认可,并按照血缘关系逐步扩散到全部家庭成员。至此,保险行业方才形成共识,或是不得不改变认知——人民群众首先需要的,自我认定优先级最高的是价格适宜的消费型医疗险产品,而不是那些被险企赋予保险保障以外诸多意义和功能的“价格昂贵”的非消费型重疾险产品。
百花齐放的百万医疗险们迈上了满足客户优先需求的康庄大道,但供给仍然不充分,14亿中国人还并不是人人都能熟练使用互联网自行投保合适的医疗险,也因商业保险科学定价的客观原因,仍有广大的老年人群和带病人群缺少适合的产品可以买,更确切地说是满足投保条件且费用可负担的医疗险。由此,在一部分渴望改变的保险人的努力创新下,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更普惠的惠民保诞生了。
在这里必须提到,健康险、财产险和养老险公司,无论是出于主观想法还是客观条件,并没有对冲击重疾险产品销售的心理障碍和影响自身代理人队伍稳定的担忧,在惠民保的前期开发和推广中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多个调研报告来看,专业代理人对惠民保的看法也是正面居多,真正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专业服务,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多方搭桥,连接供需
酒香也怕巷子深,惠民保更怕无人知晓、低费用无人推广。好在平台方的参与为每个城市惠民保的推广创造了提升覆盖率的基础;国资财产险公司和地方国资背景的公司的主动积极参与,改变了商业健康保险传统的依赖代理人触达客户的方式;部分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地方政府更站在社会治理的高度来看待本地惠民保的推广,发动与居民关系密切的街道社区基层机构都参与到惠民保的宣传推广中;政府的信用背书,更为惠民保参保人数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03
新市民境遇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这3亿人口大市场,商业保险大有可为
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将在金融领域做好新市民群体的服务提升到了“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高度。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也曾在公开场合提及,所谓“新市民”,就是在城镇已经居住的,但是还没有户口的,或者是刚刚拿到户口不足两年、三年的群体。这个群体人口数量大概有3亿多,他们都面临着安居乐业、就业创业、租房买房、孩子上学、老人养老等需求,且这些需求都是实实在在的。
在一些地方,新市民的占比已经相当可观,例如在上海,有研究认为新市民数量已达1000万左右;即便是在山东,也有研究认为,新市民群体已超2500万,约占山东总人口的近25%。
相对于城市的“原住民”,“新市民”群体在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费用支出压力,也承担着更多的风险,面对这一人群,商业保险大有可为。但必须看到,现有的商业保险,特别是商业人身险的销售模式、产品价格以及产品复杂程度,与“新市民”群体自身特点并不匹配。
期望商业人身保险公司主动改变既有模式,满足新市民群体“低保费支出、高风险杠杆,怕销售误导”的切实需求是不现实的,在这一过程中亟待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引导,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如同一位监管部门领导讲话中提到的,与过去相比,如今新市民“进城”的内涵有了新的变化。过去看重的是“挣钱有门路”,如今人们还希望“权益有保障”。
新市民群体有着庞大的人口基数,多样化的保障需求,做好他们的风险保障服务,既有利于新市民群体更快融入城市、安居乐业,也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扩大消费新群体,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些条件都为各地创新升级惠民保产品,扩大保障范围提供了有力支持。
04
惠民保运营模式就是服务新市民的最佳模式:亟待扩展保障范围,提升运营透明度,降低中间费用
从海外市场的相关案例来看,涉及到民生的重大保险方案,远的如德国的李斯特养老金,近的如新加坡的健康保障Medishield计划和定期寿险计划,从启动到成功铺开,都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具有公信力国家机构站台推广;
二是保障责任简单清晰;
三是直接面对客户,消减佣金等中间费用降低成本;
四是对不同特点的人群提供直接的保费补贴或间接的个税补贴。
如新加坡的Medishield计划,类似国内开发的个人医保账户可购买的具有普惠性质的补充医疗险,在自愿投保的规则下,新加坡国民参保率接近100%;此外,具有家庭风险补偿责任的定期寿险通过极大减低中间费用后的科学定价,以非常实惠的价格和简单清晰的保险责任在公共平台提供给新加坡国民,也实现了极高的参保率。
德国在推广李斯特养老金的过程中,也通过官方平台将各家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提供的李斯特养老金方案的收益率和运营费用支持直接呈现给客户,做到最大化的运营透明。
这些做法既保证了普惠金融的普惠精神,也通过参保率的提升保障了参与其中的保险公司的合理利润。
综上,笔者认为目前惠民保的运营模式就是解决新市民群体保险需求问题的最优模式。
当然,在现有以极高的性价比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基础上,惠民保应当更有所作为,坚持科学定价,最大程度降低中间费用,提升参保率,以最优惠的保费向“收入刚起步,生活支出多”新市民们提供保障,多维度降低其风险损失。
具体来看,惠民保未来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探索:
扩充普惠产品线,极简化定期重疾类、老年慢病管理类、少儿定期专病险等大有市场
根据与业内直保公司和再保公司的多位产品精算领域的专家沟通并测算,以普惠的方式可以设计开发以下产品以服务新市民群体:
1. 极简化的定期重疾险。简单易懂,保险责任设定突出大数法则,去除商业重疾险中的“轻、中、前症和分组多次给付”等营销噱头高于普惠人群普遍保障需求的责任,保额设定根据年龄风险分段设定,突出疾病影响下收入损失补偿功能。
2. 老年慢病管理类型产品,在垂直服务领域尝试以HMO的方式降低慢病医疗服务和购药费用。
3. 少儿定期专病产品,设定较高的保额,避免新市民群体的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整个家庭因病致贫的情况。
建立专门投诉机制,防止不合理的“通融赔付”,为惠民保发展打造良性环境
建议针对惠民保类型的产品建立专门的消保投诉机制,与当前商业保险的消保投诉统计做区隔。
这样做的好处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不因小案件可能出现的纠纷而放宽正常的理赔审核。惠民保的常态与长效运营,需要一个符合保险精算科学的健康环境。
同时,要严厉打击对惠民保的骗保骗赔行为,保障惠民保的运营环境。
升级数字化手段,实现核保、理赔联动
对于已经投保过医疗险类型惠民保产品的客户,在投保疾病类型产品时,可以做到既往医疗历史数据的核保校验,实现科学核保、快速理赔。
坚持产品定价合理科学,定期为主,费用可调
服务新市民群体的惠民保产品,必须坚持长期健康经营,在做到惠民和海纳百川的同时,也要考虑费率的充足性与合理性。
医疗通胀以及医疗通胀对免赔额作用的影响都将直接导致费率的可持续性。符合预期的费率调整,将会对参保率和保险公司参与性都起到正面的积极作用。
服务新市民,惠民保完全有条件,也应该在现有的模式基础上向纵深发展,更有作为。令人欣喜的是,在一些东部和南方的沿海城市,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已经做了先行探索和尝试。如深圳和宁波,当地医保部门和国资背景的公司已经按照惠民保的方式,推出了价格实惠、支持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定期给付型重疾产品。
此外,一些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也已认识到惠民保的内涵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以更好的服务新市民群体。上海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明确提出,“鼓励扩大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面,研究扩大‘沪惠保’覆盖面、丰富普惠型保险产品供给的可行性。”
相信在多方的共同聚焦下,切实服务“新市民”保障需求的共识下,惠民保在中国完全可以走向更加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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