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相互保险社获批筹建,依托渔业互保协会,牌照补贴之外还应有这些图谋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22-02-17 16:39 /
互助保险牌照,只是看起爱很美?

2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已经于近日获批筹建,其一旦正式开业,将成为国内总第5家持牌的相互保险机构。

编辑

01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获批筹建

根据银保监会批复,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7个省市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人,此外还有111家(名)渔业服务组织、渔业捕捞企业和渔业从业者作为一般发起会员,联合发起筹建。

其中主要发起人包括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

一般发起人包括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则波等111家(名)渔业服务组织、渔业捕捞企业和渔业从业者。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初始运营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北京市。

另外,根据批复,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拟任董事长为杨斌、拟任总经理为张竞。杨斌来自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系该协会的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而张竞则为保险业专业人士,长期在财险公司任职,在加入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备组之前,系华农保险总经理助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银保监会的批复,与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同时获批筹建的还有其旗下的4家省级分公司,包括辽宁、大连、广西、海南。

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发起会员、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开业申请。在银保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02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成立27年,申请牌照不仅仅是为了牌照

获批筹建的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很显然是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基础上成立的。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原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1994年7月经农业部发起、民政部批准设立,是由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或为渔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开展渔业互助保险的社会组织自愿组成,实行互助保险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成立27年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及各地组织组成的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业务范围已经覆盖所有沿海、主要内陆省份和港澳流动渔民。其业务类型主要涵盖三类,包括渔船财产、渔民人身和水产养殖等保险服务。

根据协会公开资料,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累计承保渔民1399.54万人(次),承保渔船100.71万艘(次),提供风险保障3.94万亿元,共计为1.45万名死亡(失踪)渔民、11.69万名受伤渔民以及11.32万艘全损或部分受损渔船支付经济补偿金78.22亿元。同时,该协会还开展渔业安全培训、防灾减损、海事处理、困难帮扶等公益服务。

据知情人士介绍,之所以会选择成立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而不交由保险公司来承保,主要是因为渔业相关风险比较特殊,单纯商业机制无法解决承保问题。

而渔业本身又是非常重要的产业,数据显示,2020年,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了27543.47亿元。更重要的是,渔业不仅仅代表一种产业,渔船,被视为移动国土,渔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将承担特殊职能。

最终,农业部渔业局通过发起设立互保协会的形式来解决渔业经营中的风险保障问题。与之类似互助组织其实国内还有很多,比较知名的包括全国总工会发起的职工保险互助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多地的农机互助组织等。

随着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获批筹建,获得正式牌照,中国渔业保险无疑又将走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据知情人士介绍,长期以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经营的渔业相关险种,并没有纳入到政策性农险的补贴范畴,相关企业和个人均需要全额缴纳相关费用,农业部曾给予一定补贴,但是这种补贴,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

如果渔业相关险种想要“名正言顺”纳入政策性农险范畴,获得财政补贴,切实减轻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前提之一就是要获得一张正式的保险牌照,因为《农业保险条例》发布后,政策性农险基本全部由保险公司经营,而补贴也基本都给到了这些公司。

而这也正是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申请保险牌照的最根本原因。

03

互助保险牌照,只是看起来很美?

然而,获得牌照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开始,事实上,新的忧虑早已经出现。

有业内人士担心,一旦成为一家持牌的相互保险社,由于目前国内相互保险组织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相互保险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矛盾。

首先是资金问题。按照原保监会2015年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设立一般相互保险组织,至少需要1亿元的初始运营资金,设立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也须有不低于1000万元的初始运营资金,主要发起会员负责筹集初始运营资金,一般发起会员承诺在组织成立后参保成为会员,同时,还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这些规定都提高了持牌相互保险组织的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

民盟中央农业保险研究员郭永利,在农业互助领域深耕多年,在他看来,即便获得了足够的初始资金,还会面临一个问题,即之前的互保协会是非盈利组织,互助保险服务更多是被视为一种会员福利来经营,但成立相互保险组织后,因为有大量的资金注入,其性质就将发生变化,盈利将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内在需求。

此外,相互保险组织也须遵循股份制公司一样的偿付能力监管,这就需要出资人伴随业务扩大,进行持续注资,但由于相互保险组织出资人并非股东,持续出资意愿往往不强。这也是当下国内相互保险组织面临的根本困境之一。

其次,是市场竞争的问题。国内现存的很多互保组织,很多都是因为风险特殊,股份制保险公司难以承保,不得已才采用了互助的形式。且由于一直没有获得财政补贴,股份制保险公司对此类业务并不感兴趣。

但一旦有关险种被纳入政策性农险范畴,获得财政补贴,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有了盈利可能,其也会想方设法进入到这些细分领域,届时,这些互助组织将直面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竞争,而其资金实力与大多数股份制保险公司显然不能相提并论,在很多政府业务的招标中,劣势也非常明显。

据介绍,一些省份原本设立了农机互助组织,在政府进行财政补贴后,商业保险公司开始涌入,通过责任险等方式承保,农机互助组织被淹没。但脱离了农机组织的商业保险,往往成本高企,最后因为赔付率过高,而不愿意继续承保。

< END >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