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牌车主因电子保单被罚 官方称保险公司将给予补助政策解读
国庆八天假期即将来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对于计划安排自驾游的家庭来说,出行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购买一定的保险产品已经成为一种消费习惯。
在此提醒京牌车主,自北京试点交强险电子保单以来,虽然明确规定“不需再将绿色的交强险标志张贴在汽车风挡玻璃右上角”。但是若在十一期间出京旅游,注意打印交强险电子保单,即便如此,也有可能被处罚。
据媒体报道,近日多名车主反映称,虽然携带了打印的电子保单,但依然被外地交警以“未张贴车险标志”为由开具罚单。截至2017年8月30日,已有34位北京车主因此被外地交警查处。
目前看来,北京试点交强险电子保单并未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普遍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交警的处罚完全合乎法规。
北京保监局相关人士称,在京投保交强险如需在异地行驶的车主,随车携带交强险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打印版,提供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如遇当地交管部门有疑义的,可以随时登录北京保监局、北京交管局网站查询两局关于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的联合通告向外地交管部门展示。对于少数被外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车主,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经济补助。
尽管保监部门表示将给予相应经济补助,可怎么补、补多少的标准怎么定,另外,车主如果被扣分了该怎么补?如果影响了年检又该怎么补?
北京市保监局在试点推出电子保单时曾明确表示,车险电子保单的生成、发送、接收、储存和载明的内容,符合保险法、合同法以及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传统纸质保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官方数据显示,北京自2016年12月28日启动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并全面实施商业车险电子保单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8月30日,46家保险公司累计出具电子保单789万笔,其中交强险411.6万笔,总体运行平稳。
现实中确实存在着部分外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北京电子保单试点情况掌握不一,对电子保单的打印版认识程度不同,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给车险消费者外地行驶、注册登记带来了不便。
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电子保单作为新生事物,部分外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北京地区试点情况掌握和理解认识程度不同,需要接受认可的过程。
虽然北京地区保险行业和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实现了交强险信息的互联共享,但从全国层面来看,尚未形成保险行业和公安交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目前外地公安交管部门尚不能通过公安交管的内部系统查询到北京地区交强险承保情况。
北京保监局表示,未来将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公安部交管部门的支持,推动公安部交管局能够周知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加强对北京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的支持。
据悉,目前北京保监局已采取多种举措及时化解相关问题,协调各财险总公司,建立统一处理机制,目前全国分支机构总体上已实现对北京地区交强险电子保单进行异地查询等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