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股权管理20年苦楚:高景气度引大鳄云集政策解读

换帅、增资、更名、爆发、沉寂…… 股权,是紧系公司治理与巨额财富的安排,亦是公司政治的核心,围观者众。 明天系、潮汕大佬、xx帝国,隐形实控人的真身隐藏在诸多传闻交织的迷雾之中。 面对大股东掌控和内部人控制的左右为难,如何实现良性的治理运作? 股权管理的价值取向,是凸显股东责

换帅、增资、更名、爆发、沉寂……


股权,是紧系公司治理与巨额财富的安排,亦是公司政治的核心,围观者众。


明天系、潮汕大佬、xx帝国,隐形实控人的真身隐藏在诸多传闻交织的迷雾之中。


面对大股东掌控和内部人控制的左右为难,如何实现良性的治理运作?


股权管理的价值取向,是凸显股东责任还是强调股权制衡?都在未定之天。


治乱象、强监管、穿透式的大金融监管背景下,股权规则重构机缘已到。近日保监会就《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新的股权监管规章呼之欲出。形势比人强,深藏功与名的股权操盘者,可能会露出衣袂,甚至成为退潮后的裸泳者。


同样,理性的投资人或许可以成为改善保险生态的新生力量。那,就让我们以旁观者的角度,审视一下保险公司股权管理的历史脉络。


股权管理20年苦楚

高景气度保险引大鳄云集,兴亡皆资本,股权束缚难见雷霆之威


“英雄行险道,富贵似花枝”。


在资本多数决的规则之下,股权就是政权,资本就是子弹。保险市场单体机构出现的重大风险,多与股权来路不正、控制权争夺问题相关联,股权监管也数次被卷入舆论漩涡。


股权大案第一弹,源自国内保险市场第一次大扩容。1996年出现入股保险业的第一波热浪,人民银行颁发5张牌照:泰康、新华、华泰、华安、永安,首批民营背景保险公司随后几年呱呱坠地。其中的永安财险,因出资不实问题成为国内第一家被接管的险企,史称“永安大案”。


彼时,民营资本已展现出进入退出灵活多变之风,股权变动与监管治理之绳时而发生冲突,资本博弈由此登场。这一点,在随后的泰康、新华股权演变中,多有体现。尤其是新华保险被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案中,体现得更是淋漓尽致。


在2000年10月,保监会批准设立4家寿险公司,并规定“仅具有与外资保险公司在境内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格”,4家公司成为稀缺的“壳资源”。其中一家名为“东方人寿”,乃当时知名资本系族“德隆系”背后操纵成立,因大股东问题成为国内保险史少有的未出生即夭折的尴尬存在。


2001年中国“入世”,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此后多家外资寿险公司因为僵硬的对开股权设计、中外分肥的权力配置等导致公司僵局和战略分歧,制衡演变为纷争。甚至主流舆论一度有着“外资保险公司经营中国市场三大悖论”的观点传出,股权治理问题第一次引发广泛讨论。“50%VS50%”的合资寿险公司股权,时至今日都被认为是合资险企难做大的根源之一。


2004年,保险市场迎来最大规模的扩容潮,诞生了业内闻名的“十八路诸侯”。伴随所有制形态多元化、金融深化和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民资狂飙突进,股权结构日益复杂多元,投资主体、资金来源、行权方式等问题层出不穷。一度有“民营资本乃职业经理人毒药”的说法传出,多位保险业大佬被牵连其中,沦为资本马前卒,股东与管理层矛盾重重。换帅、更名、出售股权等重大经营调整,在这一时期频繁发生,保险业第一次领略了资本之任性、与股权治理的无奈。


期间的典型,2005年3月,明天系暗中运作的国信人寿,因股东与管理层发生矛盾真相浮出水面,被监管机构撤销牌照。至今坊间仍传言,超过10家公司背后有明天系魅影出没。


故事总会有续篇。2010年,首批健康保险公司之一的瑞福德被实控人掏空,监管机构低调处理,安邦保险勇当“接盘侠”,但违法者似乎并未受到应有惩诫。2016年,因中融人寿5%股权系吉林油田总经理王永春收受贿款等问题,陈远成为保险业第一位被市场禁入的董事长,彼时他已失去自由。


2012年以来,资金运用渠道持续拓展,保险公司成为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度最高的金融企业,给予资本以巨大想象空间,一度融资困难的保险机构被重估价值,变得光鲜亮丽,一些体量较小、经营不振的公司成为资本的猎物。保险牌照潜在价值迅速提升,组建筹建期的壳资源也暗流涌动,有的开业前就提前变现。


幸福的家庭个个相似,不幸的家庭个个不同。一家公司的沉浮往往和与生俱来的基因紧密相关,实控人的素质能力、风险理念、营利诉求,锚定了公司的商业模式和发展战略,直接左右市场表现。


保险公司背后的实控人或深不可测,通过特殊协议安排操控企业;或游走江湖,以猎取弱体机构为资本运作法门,有的揭开面纱后让人啼笑皆非。


去年,一位气功大师作为保险公司实控人,因为被股东诉至法院才浮出水面。大师曾通过为某国有保险公司高管治病而深得信任,又因充当保险资金掮客导致该高管入狱,此后亲自上阵运作的一家保险公司,其企业文化和经营细节,处处可见中医、气功理论的渗透,山寨不言而喻。


保险市场大扩容20年,资本、股权之管理难见雷霆之威。如今,天雷阵阵,机缘或许已到。


股权管理的现实之困

法律缺位+审查受限+制约虚设+制度松弛

导致股权穿透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兴亡如脆柳,身世类虚舟。见成名无数,图名无数,更有那逃名无数,江湖变桑田古路。”


股权管理面对资本的游戏,深层机理是对人性与生俱来的贪婪、自负弱点的外在制约。无可回避,股权乱象是金融乱象的集中体现:


通过交易保险公司股东的股权、表决权转让、一致行动约定、代持等绕道进入,实现曲线控制;通过与关联方相互循环注资、交叉持股,持续放大“隧道效应”;


通过金融产品设计资产池、质押股权等穿越资金合法、真实、自有的监管底线。监管堤坝看似完整,实则“管涌”“流沙”此起彼伏。


股权透明化是金融业的普遍难题。监管作为一种外在的介入力量,如何穿透股权,可谓关山重重。公司治理监管大量制度只能柔性引导为本位,不好找到切中要害的“抓手”。


缺位的法律赋权


《保险法》对监管机构赋予股东监管权如同天边的微弱星光,仅规定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有权责令改正、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责令转让股权。上位法没有附加必要的行政处罚、强制条款,保监会的监管制度只能侧重于审批闸门,难以设定对应的法律责任。


受限的准入审查


政府的行政审批主要是纸面推演。股权违规行为都是专业的财务、法律操作手段,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关联关系、资金来源、抽屉协议和私相授受的线索发现、性质认定、查处手段都存在难度。


比如,对于合法自有资金出资要求,增加一层持股架构就可以逃避。近年保险公司股权流转中投融资性质、主营业务模糊的股东急剧增多,通过新光海航、恒大人寿等股权流转可见,投资人集中财务资源做出一个报表漂亮、干净整洁的持股平台,轻松架空财务指标约束。


虚设的后端制约


不良资本只能在进场前叫停,所谓“前端放开、后端管住”的思路往往难以适用。不当股东行为留下的财务创伤、文化损害难以抚平,违法股权修复原状几乎是不可能的挑战。昆仑健康、君康人寿、信泰人寿等公司几经辗转,难以矫正发育成长期刻印的心理磨难,即是明证。


松弛的制度短板


股权水位线就是资本的生命线,适度制衡是持牌金融机构治理有效的重要屏障。2013年4月,保监会放宽单一股东比例至51%。因为可能存在隐蔽控制的后门,索性洞开前门,不良资本势必长驱直入。新的监管规则已准备下调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至1/3,这是公司法设定的“一票否决”节点,对重大决策议案“以小制大”,有利于制约任性大股东。


股权管理的未来之变

重拾自有资金+强制退出机制+加设实控人约束,3.0版股权治理能否驯服资本?


连续多年,对保费资本化、循环出资、隐名代持、关联关系等问题,监管部门在各类会场合喊话、警示,却难以迈开划线、执法的步子。


面对急剧变动的市场,股权管理的逻辑可能没有真正理清,形格势禁,难以贸然出手。由此,一部3.0版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应运而生,围绕股权风险的种种表现,突出从严导向。


重拾自有资金概念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撤除的自有资金要求再度写入,根据穿透监管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资金来源向上追溯认定;以净资产为限,通过审核“净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指标,确立相对明确的认定标准。


创新强制退出机制


违法取得的股权按照入股价格和评估价格的孰低者退出,由保监会指定机构承接。这给市场提供了想象空间,投行界流传的保险并购基金是可能的选项。


加设实控人约束条件


股东持有的股权价值达总资产1/2以上,股东实控人需符合股东资质要求,类似西水股份、天茂实业等曲线入市手法或被截断。


据了解,此前已经开始的从严审核,吓退了一些保险牌照的申请者。对于股权监管来说,过往已往,未来可期。不妨畅想下一步可能的监管举措:


清理存量。审慎处置股权风险点,刻画红线,烙印记忆,形成良好的监管循环。


压实责任。明确保险公司股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义务,要求申请人其对入股股东和资金开展尽职调查。


承诺监管。做实新晋投资人的声明与承诺,管理好出资预期,对不良资本“请君入瓮”,为股权违法行为处置提供合法性合理性支持。


延伸触角。审慎查验自然人实控人真实背景、资本实力和商业投资记录,核实股权结构最上层自然人间的社会关系,倒逼关联关系透明化。协同其他监管机构建立金融业投资人黑名单,将失信股东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禁止违法投资人转场踢球。


章程定责。加强股权管理与公司章程的互动,明确股东的恢复处置义务,违法取得股权不得行权、禁止获利、限期转让。


市场约束。强化股权信息披露,对可疑问题公开质询,将股权变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具体规则之上,理念层面的问题挥之不去。最重要的是,如何衡平分散与集中的尺度?


诚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是资产安全的最大威胁。但过犹不及,过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容易导致公司战略行动能力丧失、资本补充困难、治理僵局和内部人控制。


未来的监管取向,是强调负责任的积极大股东,还是突出股权结构的制衡功能?


对于能够以自身产业、网络资源强势支持保险业务的股东,能否网开一面,以期对小股东搭便车稍加制约?能否创新治理结构,支持在公司治理中凸显创业团队、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本的价值,与股东权利保持微妙平衡?纸面上可能无解,生活中期待最佳实践。


本是稀缺的资源,资本饥渴是保险机构成长期的常态。资本的青睐既折射了行业发展前景的吸引力,也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市场生存和风险抵御能力。


对投资者而言,理性看待经营规律、牌照价值、社会责任、金融属性,毕竟保险不是短期炒作、快进快出的“王者荣耀”。


监管者之道则在于,从容,制定可执行、可预期的游戏规则,以维护保单持有人权益为己任,当好市场的守门人,方能“不负如来不负卿”。


一个靠谱、明了的股权管理规则,将塑造市场行为、商业模式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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