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两项重磅政策,六大部委齐声支持,海南将成为怎样的保险市场互联网+
2021年4月8日,更有两项重磅政策相继发布,继续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
其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1〕84号)。
其二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
一天之内,两项重磅政策,六大部委齐齐表态支持,再叠加此前的种种利好政策,涉及企业税收、人才引进、医疗产业、养老产业、保险业等等,都为海南岛发展保险业,探索创新模式等创造了空前的制度条件,这是国内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具备的。
到海南去,去发展,去创新,已经成为一些保险类机构,尤其是相关第三方机构共同的选择,太平人寿在那里利用其医疗资源优势推出了首款面向全球的特药保险,圆心惠保参与搭建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保险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完成,镁信健康旗下“海南镁信互联网医院”也于2020年11月获批执业,而中国人寿、泰康保险集团等也早已在海南布局养老社区……
本文汇总了自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印发以来,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利好政策,试图勾勒出海南当地的保险业生存发展制度环境。
六大部委同日发布两项重磅文件,再度利好海南自贸港保险业发展
(一)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委发文支持海南深化金融改革开放,鼓励创新发展保险业务
2021年4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1〕84号)。
84号文以支持海南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和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总体原则,从六个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为保险行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建议,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在33条具体措施中,与保险行业发展直接相关的重大政策利好包括:
1. 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就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加强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适合再保险离岸业务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2. 创新发展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持海南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创新,围绕环境、农业、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研发适应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
3. 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此外,84号文中关于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其他措施也为保险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
1. 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
2.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在金融管理部门统筹下开展金融科技创新业务试点,稳妥推进科技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
3. 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
4. 支持海南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市场主体扩大在受托管理机构、交易场所等方面的自主选择空间。支持海南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拓宽资金来源。
(二)发改委、商务部同日发文支持放宽海南自贸港市场准入,明确表态支持保险业发展
同日(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从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优化金融领域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等五大方面共22条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
479号文充分考虑海南在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国际教育创新岛等方面的基础,将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服务业作为放宽市场准入的重点。这为保险业基于海南自贸港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基础上进行深度创新,尤其是在医疗健康险方面进行创新,提供了支撑和便利。
研读479号文,22条中对保险行业存在直接利好的措施包括:
1. 支持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在海南发展。依法支持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落户海南。鼓励发展医疗健康、长期护理等商业保险,支持多种形式养老金融发展。
2.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职能定位,按照农业发展需求和市场化原则,结合第三方评估评价信息,依法合规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配套开展农业保险服务。鼓励海南省带动种植、养殖、渔业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体验等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海南省会同相关金融机构、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地方农垦集团资源整合和信息整合优势,形成科技信息和金融数据第三方机构参与,农垦集团、农业龙头企业、农户联动的发展格局。
3. 479号文也对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发展提出了更进一步的建设方向。“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方面下的具体措施提到:“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对接互联网医院、海南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医保信息平台与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措施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探索研究移植诊疗和康复相关保险业务等。
站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新起点,回看海南自贸港保险行业的各项支持政策
回首海南省从建立自贸区到推进自贸港建设的发展路径,从中央、各部委到海南省各级政府机构颁布的各级政策,其实很多都为保险行业发展塑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作为顶层设计,奠定了海南保险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式始于2020年6月1日,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三步走”的发展目标,提出了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等11方面共39条具体政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中提出的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创新完善投资自由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等制度措施为金融机构在琼发展提供了优秀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快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机构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方案》以高屋建瓴的格局构建、宏观层面的整体把握鼓励各类保险公司进入海南自贸港,为保险行业打开了发展的新思路。
(二)智慧海南建设对智慧化保险服务、扩大保险开放力度进行重点支持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推进,2020年8月14日《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下称《总体方案》)由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在前期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建设“博鳌乐城国际智慧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要发展博鳌乐城国际智慧医疗旅游先行区,开展国际智慧医疗+康养示范,在有条件的群体中推广个人医疗数字孪生服务,开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康养服务订制。
《总体方案》中也有对“创新国际化智慧金融服务体系”提出的要求,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金融开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丰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三)明确打造综合保险服务平台,支持所有保险机构推行各种层次各种类型保险产品创新
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9月1日颁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在医疗、药品、健康等方面引入保险服务支持,为进一步推进博鳌乐城国际智慧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提出了保险视角的解决方案。具体措施包括:
1. 率先落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制度。进一步推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跨境交易环节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推动医疗、药品、器械及康养服务等产业发展……设立金融服务中心,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为入驻企业和项目提供跨境资金流动服务,统筹推进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及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等。
2. 打造国内唯一的“全球特药险”,创新医药保险支付方式。打造综合保险服务平台,支持所有保险机构推行各种层次各种类型保险产品创新。通过“医保+商保”的机制,首次将国内未上市药品加入国内健康保险。充分利用分部位瘤种发生率、药品目录内不同瘤种在不同保障时间内的特药费用预估、药费补偿或折扣等多重精准化定价因素,重构商业健康险以疾病发生率为主的传统定价模式,以解决国外特药价格高的问题。取得健康保险的多个突破,包括不限定年龄和职业、不设置等待期、无免赔额、投保时无需体检,不限制既往病史投保,仅在理赔时免除既往病史用药责任。引入商保支付平台,为患者用药提供分期支付等方案。
总体上,《改革方案》从更加细化的操作角度对保险公司助力博鳌乐城国际智慧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提出了潜在的发展路径。至此,各级政府政策对保险行业在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和具体的实现策略做出了详尽的规划。
(四)发改委等将人身保险、再保险、相互保险、自保等保险服务引入自贸港产业白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1年1月27日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下称《产业目录》)中,在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基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 展改革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基础上,将人身保险、再保险、相互保险、自保,保险中介业务及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的机构的金融科技产品研发、应用和服务输出加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保险行业进入海南自贸港市场进行发展的重视和期待。
《产业目录》也提到了工程质量保险方面的相关建设,为全面推行和深化工程建设“极简审批”改革,具体措施包括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手段倒逼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落实。通过借鉴国际通行的工程质量缺陷保险模式,试点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研究探索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风险管控的保险模式。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针对保险等商务服务设置税收优惠白名单
2021年3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下称《优惠目录》)。《优惠目录》对商务服务业中的涉及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及医药方面的涉及药物、设备开发生产和智能医疗等企业提供支持。
总结来看,海南自贸港短短两年的发展历程中,各级政策充分关照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政策扶持体现出精细化、科学化的特征,为保险企业深耕自贸港业务建设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具体而言,政策环境为保险行业至少带来了两方面的重大利好:
一是具体直接地对保险行业进行扶持,鼓励保险业全面开放、不断创新,依托自贸港独特的发展优势开展离岸业务,打开保险行业发展的新特色、新业务、新布局;
二是通过对保险产品优势和独特功能的精准研判,将保险产品引入到自贸港的其他重点建设项目中去,尤其是在医疗、健康和养老保险领域,通过保险产品的参与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的办事流程,为受众提供一网通办、精准定位的服务体验,以此全力支持博鳌乐城国际智慧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发展。
保险公司应当抓住发展的重大机遇,详实研读政策条例,及时布局迅速行动,为行业的深度发展提供助力。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