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粤港澳大湾区”有关规划发布之后,又一重磅区域政策落地。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一语出,四座惊。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的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大的逆风和回头浪,海南自贸港在此时横空出世彰显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与信心。
有观点认为,海南自贸港的成立是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全方位、深层次开放进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有观点认为,“零关税,低税率,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最大特色,这将其提升至前所未有的开放高度。
也有观点认为,海南自贸港的战略地位可与一带一路、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相提并论,甚至将因此获得与香港对标乃至一争高下的可能。
又一块政策热土出现,海南自贸港会成为保险业大展宏图的好去处吗?
《方案》中至少三处直接提及“保险”:支持在当地设立各种类型保险机构,支持发展跨境医疗保险,此外,还明确支持探索以保险方式提升运输保障服务等。
相较于粤港澳大湾区允许港澳保险机构在内地设立售后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海南自贸港《方案》中有关于保险业的利好并没有超出预期,但不容忽视的是,海南自贸港的定位是“引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方案》的出台对于海南省经济社会的影响注定是全局性的,作为组成之一,当地保险业受到的影响也注定是全局性的。
同时结合海南2013年已经获批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试点有关政策,允许发展跨境医疗保险等有关政策,健康保险等或将成为未来海南保险业的一大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多家保险以及相关机构嗅觉敏锐,早已经率先开始了在当地的布局。
海南自贸港顶格开放,支持设立多种类型保险机构,保险金融中心呼之欲出
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延续,《方案》以顶格开放、分步推进、全力支持的思路,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重要开放门户的设计图。
这其中,直接提及保险业的内容总计三条:
1.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2.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
3. 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构建高效、便捷、优质的船旗国特殊监管政策。为船舶和飞机融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探索以保险方式取代保证金。
与此前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政策允许港澳保险机构在内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相比,海南自贸港有关保险业政策似乎并没有超出预期。
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毕马威的说法,不同于以往中国各自贸试验区的设计,海南自贸港《方案》未对海南自贸港进行明确的差异化特色定位,而非常鲜明的聚焦在“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这意味着中国对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不再是基于特定产业领域或是特定区域合作方向,而是期待建成一个全领域、宽维度、影响力辐射全球的世界级对外开放门户。
这意味着其对于海南省经济社会的影响也注定是全方位的、深层次的,保险业受到的影响必然是全局性的、深层次的,例如:
税收优惠政策:《方案》提出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零关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最高征收15%的个人所得税等。
产业政策方面:《方案》在航空、航运、电信、金融等领域都提出了明确的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为这些行业在海南省的发展都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制度基础。
人才政策方面:《方案》明确“建设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允许境外理工农医大学及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允许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制度方面:《方案》提出了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
根据《方案》规划,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分为三个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控有力有效,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等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海南省当地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这些都将给当地保险业注入发展原动力。
作为仅有的两家注册地在海南的保险公司之一,海保人寿总经理李高峰对于《方案》做出高度评价,他认为,鼓励保险企业落户海南会降低保险公司税率,同时鼓励医疗保险和境外合作,利好保险公司国际合作,减轻保险公司税赋,拓宽保险公司险种,预期有望将海南打造成保险金融中心。
“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跨境医疗险”或成海南保险业一大特色,多家机构早已开始布局
海南省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令其一直身处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实际上,在《方案》下发之前,一系列利好保险业发展的政策已经相继在当地落地,这其中最有名的即2013年国务院批准的“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试点”,特许发展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医美抗衰等国际医疗旅游相关产业。
这之后,2018年,国务院再次加大政策支持,表示对先行区内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不含疫苗)的申请,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实施审批。
此政策一出,一时间,许多跨境寻药需求纷纷瞄准海南。与医疗业有着天然契合属性的保险及其相关机构,自然也被吸引了目光,这其中,就包括友邦、国寿财险、中再寿险,以及镁信健康、妙手医生等保险科技平台。
2020年3月,友邦携手上海镁信健康、中再寿险联合推出国内首款适用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的境内外特药险。
2020年4月,国寿财险联合圆心惠保推出“海南乐城全球特药险”,覆盖了国内上市特药及境外上市特药共计近40种,最高理赔额度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如前文所述,此次《方案》中,还提出要“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先行区加上跨境医疗险的开发,健康险或将成为未来海南保险业的一大“利器”。
已经有不少资本开始在海南投资医院:2019年妙手医生的“海口互联网医院集团”;前海人寿2017年注册了海南万宁前海人寿医院;据李高峰透露,海保人寿也有正有意设立互联网医院。
根据『慧保天下』统计,当前,注册地在海南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只有两家,一是阳光人寿(于2012年将总部从北京通州迁至海南三亚),二是由当地企业参与发起设立的海保人寿(2018年成立)。
此外,当地还拥有中资财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17家(含虚拟),中资寿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13家,外资寿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1家。
从全国范围来看,海南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突出,2019年海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79元,而同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
受此影响,海南保险深度、密度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海南省保费收入203亿元,同比增长10.9%,以其当年GDP总量5308.94亿元、常住人口944.72万计算,2019年海南保险深度3.82%,保险密度2148元,而同期,全国的平均水平为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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