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警示互联网保险别玩“险招”,保监会发风险提示谨防“恋爱险”互联网+
1月12日,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有互联网平台销售公众人物“恋爱险”(如“鹿晗恋爱险”),以在一定期限内公众人物是否保持恋爱关系为赔付条件。经保监会核实,公众人物“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不符合《保险法》规定,也不是由保险机构开发和销售。
其实,早在去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就曾发表文章《“奇葩”险种真假莫辨,消费者小心被坑——
互联网保险,别玩“险招”(热点聚焦·拒绝身边的金融风险③)》,揭露恋爱险、豆豆险等奇葩互联网险的骗局。人民日报指出,这些网销保险具有博彩性质,可能是网络赌博;商家对关键信息含糊其辞,产品名不副实,不仅具有诈骗和非法集资的嫌疑,而且可能导致个人信息遗失或泄露,是
“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创新。
专家表示,目前互联网保险刚起步,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网络场景定制、保费小额度、科技应用这些“便宜条件”,对消费者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涌现了退运险、手机碎屏险等基于保险原理、定价较为科学的险种,满足了多层次、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另一方面,某些假创新,借势网络忽悠、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数据显示,2012—2016年,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从106亿元增长到2299亿元,增长了20多倍;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从28家发展到124家。传统的保险公司大都通过自建网站或者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网络平台的“保险热潮”势不可挡的同时,风险也在潜滋暗长。
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合作平台方并不具备资质,给保险公司“惹麻烦”。太平人寿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平台一旦出现集体违约或挤兑等系统性风险事件,会反向传导至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当年甚至接下来几年的经营业绩及偿付能力带来严重影响。
其次是假保单屡禁不绝。保监会不久前通报了多起互联网小贷公司涉嫌冒用保险公司名义、搭售伪造的“小额贷款意外责任险”保单骗取受害人资金案件。
还有数据定价风险。平安“一账通”有关负责人认为,由于缺少相关历史数据积累及应用,互联网保险在创新型业务的经营上可能有较大偏差。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表示,监管部门要鼓励创新,以开放包容的态度,为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预留出空间。同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重点加强产品开发、信息披露、信息安全、落地服务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面的监管,增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透明度。
(实习编辑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