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导致保费大幅缩水?打破错误认知,新华保险杨征称其有助于升级资产负债管理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22-12-05 16:08 /
行业围绕新保险合同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学习不断深入。

注:本文原题《杨征:深度学习新会计准则,全面升级寿险资产负债管理》;作者杨征,现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编辑

杨征曾在中国人寿供职11年,先后担任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等职,2016年加盟新华保险。杨征还是现任国际会计准则解释委员会成员中唯一的中国委员。

编者按

行业围绕新保险合同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学习不断深入,但与此同时,一些不严谨的说法仍然普遍存在,典型者当如“由于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实施,保费收入大幅下降,或严重缩水……”“新准则会加剧公司损益结果波动……”等,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于两个准则的理解仍然不够深入。

在本文中,作者通过对两个准则部分内容的深入分析,指出其对于解决“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这一寿险经营重点和难点问题将发挥显著作用。因为两个准则共同作用,在对资产负债匹配规律的揭示、模型的确立、资债双方的确认计量,以及相互作用关系、财务报告展现等方面创新性地给出了全面、严谨的要求。

作者同时表示,两个准则也给当下正处于转型升级期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者提供了重要抓手,应该深入考虑如何有效利用新准则这一先进工具帮助管理向纵深推进,从战略方向、业务性质、资产配置、资债匹配、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升管理能力,为公司理解、遵循寿险经营规律,切实践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以下就是文章的全部内容:

随着2020年末新保险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颁布,保险业从学习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17正式进入到研究落实国家制度新要求的阶段。当前行业内对于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学习、理解逐步深入,执行准备工作也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新保险合同准则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其重新梳理并展现了寿险经营的核心规律,且与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有效衔接。

对于国内大多数寿险公司来说,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同时,也要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在众多复杂的寿险经营规律之中,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寿险经营重点和难点之一,也是风险积累重地和核心价值所在。新保险合同准则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共同作用,在对资产负债匹配规律的揭示、模型的确立、资债双方的确认计量,以及相互作用关系、财务报告展现等方面创新性地给出了全面、严谨的要求。本文就此主题与大家分享学习心得。

01

关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受到寿险经营规律的作用,寿险公司主要资产是投资资产。经过行业多年发展实践的积累,当前规模较大的寿险公司投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在90%以上。因此,寿险公司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管理至关重要。在投资资产中,按照会计准则界定的金融资产在寿险公司资产中又占绝大多数,其在会计准则体系中主要遵从金融工具准则。当然,还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都有相对应的会计准则予以明确。

随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颁布,从2018年起,全国乃至全球主要经济体范围内,金融工具准则已经从大家熟知的IAS39转换为IFRS9,即新金融工具准则。而考虑到寿险公司负债核算的特殊性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紧密关联程度,按照当前准则要求,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寿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以与新保险合同准则同步。

这一制度安排使得寿险公司暂缓执行已经生效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到2023年与保险合同准则同时启用。这一特殊规定显示出对于寿险公司主要资产项目的会计处理与保险负债的会计处理之间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所以,在讨论保险负债会计问题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管理之前,必须强调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几个相关概念。

众所周知,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是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后,由市场主体以及多国政要发起的对于相关会计准则进行重大修改的结果。其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实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该准则对所有企业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予以明确。

会计准则的法规效力是非常严肃和明确的,而新金融工具准则适用的广泛性则在会计准则体系中较为突出,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无论行业、地区或企业属性,都必须遵从。

换句话说,会计准则所具有的普适性和泛行业特征使得之后颁布的新保险合同准则从逻辑上和实务上都应与其有效衔接。

虽然新金融工具准则中有一系列创新性的会计原则安排,但是在与寿险业务的联系上,有以下三点需要特别提出来:

一是对企业商业模式的遵循。新金融工具准则明确指出:“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这里的业务模式也就是常说的商业模式,对于寿险公司来说,资产的现金流状况、收益性规律以及风险特征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因素。

二是对企业管理层意愿的反映。管理层的意愿和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企业经营行为的经济实质的重要考虑因素。新准则明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而不只以企业所持有的金融产品的自身客观形态,例如股票或债券,为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

新准则在满足金融工具自身基本特征的前提下,明确按照管理层意图为基础进行分类并相应处理例如,股票可以由管理层指定进入其他综合收益类(即OCI),从而其市价波动不进入损益。

新准则里提到的这种指定权可以更好地配合负债端的计量模式,使保险公司管理层在资产运作时一定程度考虑负债端的结构特征来制定资产端策略。

三是对金融资产所蕴含风险的高度重视。正如大家所熟知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引入预期损失概念。预期损失与保险行业传统的风险观类似,不仅仅考虑当前已发生、已发现的损失状况,而且要以全面的视角、严谨的模型、体系化的参数将未来可预期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这一点也可以看作是保险业的风险审视思路对传统行业会计处理的影响和贡献。

02

负债确认与计量

新保险合同准则主要明确的是保险合同负债的会计处理。从会计准则的整个体系安排来看,通过将保险合同会计单独以一个会计准则来阐释的现象,就能够展现出保险经济行为的独特性。可以说,保险合同负债不是金融负债,但遵循其基本原理。

(一)保险经济行为的独特性

为什么说单一准则就显示了保险的独特性呢?大家将会计准则体系全集展现在面前,就能明显观察到,会计准则通常是以企业经营行为的经济实质为对象进行阐述的,例如库存、工资薪酬、金融工具、固定资产等,都是大多数企业的共同行为,会计准则针对这些行为进行会计核算方面的界定。会计准则一般不区分行业、地区、国家等因素。而针对保险合同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说明保险行为不是金融工具,也不是长期投资,更不是固定收益负债,保险合同是一个需要单独进行会计界定的经济现象。

新保险合同准则是一次系统性地以会计思维全面解读寿险负债的制度安排。

从经济规律角度,寿险经营模式与其他行业的最大差异在于其巨量负债的长期性与不确定性。会计体系的任务是反映经营行为的经济实质。基于现代社会发展以及经济行为的普遍规律,会计基本原理的出发点始于已发生的经济行为并注重其当前状况。而对于未来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事件,会计则依据权责发生制要求估计其经济结果。

一般情况下,企业中的行业专家确定相关参数、建立预测模型、设置假设条件就可以进行估计。而由于此估计影响极其重大,保险领域专家借鉴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管理预测的方法并将这一过程升华成精算学原理及实践。又由于精算学基于数学、统计学等基础领域理论,其理论较复杂,实践范围不够广泛,其知识受众范围较窄,在众多专业中,一直被视为小众的高精尖学科。因此,在日常管理中,广大寿险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无暇得其要领和细节。

而在经营管理者人群中,会计原理和基本管理方法因其与现代经济发展的紧密关联程度以及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广泛的应用实践有着广泛的社会认知和经营管理的群众基础。这次新保险合同准则的推出,就是一次以会计的基本原理、实践方法和制度框架为基础,积极引入并有效利用精算原理和方法对保险业务加以专业诠释的体系性安排。

(二)收入的确认应当符合会计基本原理与通行逻辑

对于收入,会计领域对于我国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即国际IFRS15)以及新保险合同准则中的相关内容已经学习得较为深入,在此不作赘述,只是特别提示以下四点:

一是新保险合同准则进一步明确了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区别。对于寿险业务来讲,保险风险主要包括死亡、疾病、意外、长寿等以人为标的的特定风险事项,而金融风险则是以金融资产,俗称“钱”,为标的的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相关的风险事项。

由于保险公司在向保险人提供寿险产品、订立保险合同时,往往同时载有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而且并不明确区分这两种风险,使得非专业人士很难认识并有效区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事项,甚至许多保险从业人员、保险公司管理人员认识也很模糊。

新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风险与金融风险分别列示,将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保险成分清晰展示,这些规定都将有效改变之前相关人员的模糊认知。

二是新保险合同准则更加明确收入的“挣得”属性。以往习惯将“收到合同款项就全部计入保费”的做法突出了合同款项的控制权转移,但是与寿险业超长期的风险承担与服务承诺规律明显不符。新准则要求企业只将当期提供给客户的服务以及承担的风险部分计为收入,而将大量虽然收到但是为以后提供服务和承担风险的资金计为负债(准备金)。

这样一来,寿险公司当年给客户提供的服务和承担的风险就从巨量的长期负债中独立出来,更有利于显示当期经营业绩,同时也揭示出长期积累的服务义务和风险责任。

当前部分寿险公司追求业务规模或资产积累而当年并没有给客户提供服务或承担风险,这种业务模式将在新准则下明显暴露。

三是寿险责任准备金体系的重建以及概念的严谨、细化。新准则对于寿险的准备金体系给出了一整套严谨而复杂的核算要求。

虽然保险业经过多年的精算专业积累,在准备金核算模式上已经基本形成一套约定俗成的体系,其中包含模型架构、参数口径、数据来源以及披露模式等主要内容,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精算一直是一个行业自律性专业领域,对精算行为的规范没有上升到会计准则所具有的法规权威性以及对体系中各个环节要求的严谨程度。

以前经常看到各家保险公司在解释准备金细节时差异很大,随着新准则的实施,以会计准则要求的准备金核算披露质量与一致性必将有实质性提升。

四是不同口径下的数据不应直接比较。业内常有人说:“由于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实施,保费收入大幅下降,或严重缩水……”如果没有严格的概念介绍,这种描述是不严谨的。

由于新旧准则的核心原则与基本逻辑大相径庭,将完全不同口径下的数据拿出来简单比大小,非常容易造成误解。应当尽量将准则要求、差异先讲清楚,再摆出数据,更有利于准则的准确学习、正确理解与有效推广。

(三)新准则下金融工具对保险负债核算的影响

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设计时就考虑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联动管理的重要性,尽量消减现行准则下所存在的会计错配,并且在实施时间上,给予保险公司选择权同时间执行两个准则。

新保险合同准则中有些不同于现行准则的负债确认原则。例如,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将负债计量中的利率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金融工具准则下同时赚取利息与价格收益的商业模式可以让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一制度安排使得来自市场利率变化所产生的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波动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未来保险机构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可能更多地考虑资产的结构以及与负债的期限差异。

又如,负债端计量引入了浮动收费法模型(FFA),这个模型下的负债主要是基于对应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来计量的。那么相比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变动进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进损益可能是个相对报表更稳健的选择。

03

资产负债准则的紧密关系以及联动作用

从以上会计准则基本逻辑以及具体安排可以明显看出,新准则体系在完善会计要求的同时,正在给保险企业提供一个严谨的资产、负债计量基础以及全新的管理工具。其从业务模式以及准则要求两方面出发,全面系统地阐述资产负债联动的经济实质以及确认、计量、披露等会计要求。

资产负债管理,也称资产负债匹配,是寿险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寿险企业长期发展质量把控以及经营风险管理的主要领域。从国际市场上几百年的保险经营历史看,即便是遵循寿险规律并认真进行专业管理的寿险公司,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上一旦决策偏颇或市场发生管理层预料之外的重大变化时,都有可能彻底摧毁一家成熟的寿险企业。何况我国寿险行业仅仅复业几十年,经历的经济环境、业务周期以及管理者的专业程度都尚在学习、探索和磨合之中。

当前,行业基本已建立起了资产负债管理的逻辑和框架,主要是围绕着收益、久期、流动性等较为直观的指标,也有更深层次的维度,例如风险特征、周期性、波动性等。虽然管理的出发点是合适的,但具体到每个维度、指标、口径的确认和计量,其匹配性往往不是非常严谨、完善。

资产的收益主要由金融工具准则界定,负债的确认计量则由现行保险合同准则、监管法定规则或精算行业规范分别界定。

以收益性为例,资产的收益口径有当期现金收益、当期损益表收益、综合收益等。而负债的计量,则更是因素众多,假设宽泛。

由于现行的准则体系没有从基础层面有效地将资产、负债准则联动起来,其分别确定的资产与负债计量结果的匹配性就难称科学、严谨。基于此的资产负债管理也很难科学、准确。

然而,新准则体系则改变了这一状况。由于新保险合同准则在设计之初就认真考虑并融汇了金融工具的计量要求,并且两个准则同步考虑了对商业模式的认可以及企业选择权的运用,使得资产负债的计量匹配性得到极大程度的提升,这也为新准则体系下的资产负债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提供了有效的数据保障。

04

基于新准则的资产负债管理核心要点

当大家理解了以上会计原理及其对寿险经济实质规律的阐述,就不难发现新会计准则体系提供的会计核算基础可以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有效的管理基础。寿险资产负债管理有了一个逻辑连贯、原理清晰、标准统一、要求明确、披露规范的专业工具。

而对于广大非会计、精算专业背景的寿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学懂弄通会计、精算的深奥原理和晦涩条文之前,如何认识和把握新准则给予的新工具呢?大家可以借鉴一个物理学的常识:调谐质量阻尼器,即建筑学中的风阻尼器工作原理和机制。

摩天大楼通过其顶部加装的大型配重金属块抵消大楼自身晃动。当大厦受风力而晃动时,此配重块通过反向运动而抵消大部分大楼主体的振动幅度,从而达成系统整体的稳定。陆家嘴上海中心大厦125层上的那个大型钢制“艺术品”就是造型美化过的风阻尼器装置的配重块,其内部还有吊索、弹簧等调节、控制装置。

新型寿险资产负债管理的思路,应当像风阻尼器的运作机制一样,通过资债双方的协调振动达到公司整体经营结果的相对稳定,并极大程度消除剧烈晃动给大厦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寿险的负载就好像是大厦自身,其受业务周期、风险特征、核算规则(特别是准备金计算中的折现率波动)以及宏观环境的影响,客观上必然存在一定波动。当某些因素变化剧烈,负债的波动将不可避免地加剧,这是负债的客观性。

而资产的组成和波动特性则可以较为灵活和频繁地由管理层把握,通过投资标的的选择,落实较长期的战略配置(SAA)、较短期的战术配置(TAA)以及极短期金融工具的运用,构建资产的波动当量、方向与幅度,从而达到抵消负债波动的经济结果,使得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保持相对稳定。

当前在学习、应用新准则的过程中,也经常听到类似“新准则会加剧公司损益结果波动……”的说法,这主要是由于在寿险公司内部,资产管理与负债管理职能隔离、脱节甚至分裂而造成的。

一般是投资部门学习、研究、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其在模拟测算时,往往假设“负债不动”;而负责负债核算、管理、分析的精算部门,在模拟新保险合同准则结果时,往往假设“资产不动”。如此一来,新准则体系提供的资产、负债联动的内在逻辑和管理机制就完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种资债割裂的管理方法如同将风阻尼器的吊索剪断或将其弹簧卡死,使资产与负债失去有效的联系和互动,大厦的风险状况就无法通过有效的管理机制而缓解。

当然,设计、构建这样一套有效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机制,需要对准则原理的深刻理解、对业务风险的准确把握、对资产工具的有效使用。此机制最重要的是建立在专业基础上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的有效沟通。

在全行业各方面管理和专业力量已经对新准则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学习并完成了一定程度的模拟测算的基础上,执行新准则就不应仅仅停留在满足会计报告要求层面。当前,寿险公司高级管理和战略决策层面应该深入考虑如何有效利用新准则这一先进工具帮助管理向纵深推进,从战略方向、业务性质、资产配置、资债匹配、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升管理能力,为公司理解、遵循寿险经营规律,切实践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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