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中层干部大轮岗,银行跨界监管保险的理念碰撞这才刚刚开始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22-06-29 09:46 /
人事变动导致的监管理念的转变也一定是必然的

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官网终于更新了领导信息,原银保监会财会部主任赵宇龙的职务已经正式变更为天津银保监局局长,职务变动难免与他岗位联动,据『慧保天下』了解,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将接替赵宇龙主政财会部;而天津局局长王毅则回京补位消保局局长。

其实,自2021年以来,银保监系统的人事调整就已经开始加速。据『慧保天下』不完全统计,2021年迄今,已经有超40个银保监会主要领导,各内设部门、各银保监局以及各会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生了变化。

这背后的大逻辑是局级干部3-5年完成一次轮岗的强制性规定。按照此规定推算,从2018年银保监会成立至今,已逾4年时间,很多人都已经到了需要轮岗的阶段。此次赵宇龙、郭武平以及王毅三人的职务变动都是在2018年后的首次调整。另据『慧保天下』了解到的信息,银保监系统的新一轮人事调整仍未结束,后续仍将有多个重要岗位一把手将发生变化。

人事变化是强制轮岗制度的必然结果,同样的,人事变化导致的监管理念的转变也一定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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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原财会部主任赵宇龙赴任天津银保监局局长

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官网站更新信息,证实了赵宇龙出任天津银保监局局长的传闻。

赵宇龙是70后,出生于1970年10月,1992年参加工作,曾在重庆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原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原深圳保监局工作。曾任原保监会财会部(偿付能力监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

作为专家型干部,在担任银保监会财会部主任期间,赵宇龙重点推进了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建设,以及IFRS17的研究论证工作等。

2003年,我国保险业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简称“偿一代”),是以规模为监管导向,要求相比比较简单,不对各项风险进行单独风险资本计量。

2012年开始建设“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即“偿二代”),标志着我国保险行业监管从规模导向转为风险导向,建立了定量、定性的资本要求以及市场约束三大支柱,实现多层次监管。主要特点是更加明确的反映了保险公司的各项风险所需要对应的风险资本,有着不同风险偏好的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的资本要求上得到了体现。

到2017年9月,监管部门又发布《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明确二期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将对二代一期的内容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并增加部分新的监管规则。

2021年12月末,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二期工程保持了偿二代三支柱的监管体系,共计20项规则,确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考虑到一些险企面临显著的偿付能力危机,监管部门还予以其三年过渡期。

如今偿二代二期工程已正式实施,短期内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产生巨大的下行压力,在《偿二代二期首个成绩单出炉:8成险企偿付能力滑坡,9家不达标》一文显示,一季度末,超8成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明显下滑情况。这一影响也说明偿二代二期对偿二代一期的计量结果改变的主要目的是夯实资本,优化风险计量。

偿二代二期工程正式落地后,赵宇龙“事了拂衣去”,调离了从事多年的岗位,赴任天津银保监局局长,一段新的职业历程即将开启。

天津银保监局官网显示,2021年,天津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660.47亿元,同比降1.72%。其中,财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154.11亿元,同比降6.18%;人身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506.36亿元,同比降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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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局局长郭武平接替赵宇龙,天津局局长王毅接替郭武平

人事变化信息难免出现联动,例如,此次赵宇龙赴任天津银保监局局长后,银保监会财会部主任将由消保局局长郭武平担任。而原天津银保监局局长王毅将赴任银保监会消保局担任局长一职。

公开资料显示,郭武平,出生于1970年1月,他早在2014年11月,便出任贵州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一职,后出任原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副主任,长期从事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监管,曾经在地方银监局工作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监管经验。2018年银保监会成立后,郭武平出任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一职。

任职期间,他在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2022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上,郭武平介绍,2021年,银保监系统共接听消费者来电249万通,处理消费者投诉51万件,共清退、赔付消费者245亿元。同时,消保局与各地银保监局联手,已在全国建立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686个,去年成功化解纠纷11.47万件。

原消保局局长郭武平补位财会部主任,原天津银保监局局长王毅则补位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

公开资料显示,王毅出生于1967年11月,历任中央企业工委副处长,原保监会办公厅副处长,原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改革协调处处长,原河北保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原山西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原重庆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

2018年,银保监会宣布会机关“三定”方案之后,王毅便出任天津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并一直持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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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跨界保险监管,加速监管理念融合,偿付能力监管地位岌岌可危?

自银保监会成立以来,保险业与银行业的监管理念逐渐走向融合,一系列兼顾两个行业的新规相继出炉。这种变化对于保险行业的影响注定是深远的,例如,此次出身银行监管的郭武平入主财会部,势必会主政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等,他会给行业带来哪些新的理念,无疑值得高度关注。

当下国内银行业遵循的风险管控制度为巴塞尔协议Ⅲ,而欧洲保险业奉行的Solvency II则是前者基础上的复刻和调整,国内保险业遵循的“偿二代”则是贴合中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的一种风险管控制度,三者在理念上多有类似之处。

但在遵循巴塞尔协议Ⅲ进行风险管控的同时,国内银行业也早早就参照发达国家经验,建立了一整套非现场监管的制度体系、指标体系。

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曾下发《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书》和《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指标填报说明》,成为国内银行监管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央行对于商业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商业银行监管指标体系基本形成。

到2006年,原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现场监管指引(试行)》,银行业非现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16年,在吸取过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原银监会又修订发布了《中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一直沿用至今。

反观保险业,虽然也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监管报表,以监测市场主体风险,进行非现场监管,但并没有上升到非现场监管体系的高度,直到银保监会成立后,银行、保险监管制度逐渐融合的大趋势下,保险业非现场监管才有了快速的突破。

2022年初,《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并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5月,人身险部又发布《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各人身险公司征求意见,以完善人身保险公司同质同类比较和差异化监管。在风险监管体系上,保险业又朝着银行业迈进了一大步。

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是金融监管的两种主要手段,其中,所谓非现场监管就是指金融监管机构通过金融机构按照规范报送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进而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目的是及时发现金融风险漏洞,最大化降低金融风险给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

不难发现,原来保险机构的风险监管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但纵观近年来出现的高风险保险机构,其偿付能力表面看问题并不大,真正的危机反而都是出现在公司治理方面,进而导致违规关联交易、违规资金运用、巨大风险漏洞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监管反复强调“穿透式监管”,这就对监管掌握保险机构经营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风险监测以及非现场监管评估无疑正是在为此铺路。

此外,这也是银保监会各部门职能转变后,从职能监管转向机构监管之后的一项重要应变之举。此前,虽然监管部门全面转向机构监管,由人身险部、财险部以及各地派出机构对市场主体风险管控负责,但实际上,无论是人身险部还是财产险部都无法有效进行全面监管,因为在现行的监管制度下,渠道由中介部负责,资金由资金运用部负责,造成了实际上的监管资源的割裂。通过建立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体系的方式则可以探索解决这一问题,人身险部、财产险部可藉此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

可以说,针对险企的风险监管正从过去过于倚重偿付能力监管,转向全流程的非现场监管,这注定是保险监管理念一次重大转变,其对于保险业未来的影响也一定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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