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的亿万保险大市场正在兴起,现在就下注重疾型长护险行业动态
注:本文原题《重疾型长护险有望成为我国商业长护险突破点》,有删节;作者系圆心惠保首席战略官陈佳、战略企划经理邹亮。
在我国“老龄化”快速演进背景下,叠加“家庭小型化”趋势,传统的“代际互惠型”护理模式难以为继,随着失能失智人群规模的持续扩大,社会化护理需求将迅速增长。根据《中国养老服务蓝皮书(2012—2021)》预计,到2025年我国失能总人口将上升到7279.22万人,2030年将达1亿人。
长期护理保险(下文简称“长护险”)作为防范长期护理风险、减轻失能失智人群家庭负担、保障失能失智人群尊严生存和质量生存的有效有段,已成为我国应对“老龄化”和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一环。
面对快速演进的“老龄化”趋势和迅速增长的护理需求,我国自2016年启动政策性长护险试点,定位“广覆盖,保基本”。根据国家医保局数据,2021年,49个试点城市参与人数共14460.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08.7万人,基金支出168.4亿元。“待遇率”(享受待遇人数/参与人数)0.75%,人均支出1291元/月,“待遇率”及支付水平整体偏低。
面对迅速增长的失能人群及多层次、多样化的护理需求,商业长护险作为我国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环,必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但受到经验数据不充分、护理市场不成熟等限制,当前商业长护险的发展仍面临诸多阻碍。
在此背景下,既能解决上述痛点,又符合当下市场需求的重疾型长护险有望迎来发展机遇,成为商业长护险的突破点。
01
商业长护险起势,一系列利好政策相继出炉,市场开始升温
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截止2021年底,我国2.6亿老年人中约1.9亿患有慢性病,占比超70%,此外还有约4500万失能老人,占比超15%。据上文数据,2030年我国失能总人口预计将达1亿人,在“老龄化”快速演进和慢病率持续提升背景下,我国失能人群数量快速上升。同时,在医疗技术进步推动下,一方面重疾患者生存率提高,带病生存时间延长;另一方面失能人群生存周期延长,平均失能周期持续增长。
随着失能失智人群规模持续增长,在“家庭小型化”趋势影响下,家庭护理需求提升而护理能力下降,社会化护理需求将快速增长。面对护理期限长、护理服务市场复杂度高、护理成本高的局面,购买长护险转移长期护理风险成为重要选项。
而在政策性长护险“保基本”的定位下,商业性长护险作为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长护护理保障需求的重要手段,面临广阔的潜在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一)政策端:顶层设计明确定位,系列政策引导发展
近年来,中央及国家层面通过系列高规格文件,明确了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目标,多次强调和重申了对商业长护险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确立了商业长护险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的功能及定位。
2016年7月发布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中提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2020年10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要求,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21年9月《“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2022年2月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再次明确,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同年5月公布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再次要求,进一步完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等服务。
(二)供给端:市场热度渐起,产品仍在探索
纵观商业长护险在国内的发展历程,颇为曲折。
2005年,国泰人寿推出我国首个商业长护险,标志着我国商业长护险进入市场培育期,到2012年,以和谐健康为代表的部分保司,推出高现价、高收益的理财型长护险,推动商业长护险进入理财型功能为主的狂飙突进期,2016年巅峰时期年度保费超千亿。
随着2017年原保监会“134号文”的发布,理财型商业长护险被严格限制,基本退出市场,狂飙突进期结束。
自2018年起,商业长护险进入以保障功能为主、多种形态并存的规范发展期,太保、昆仑健康等公司开始在当年推出的重疾险中增加额外护理保险金给付责任,2019年华夏人寿更是推出以3/6ADL作为给付条件重疾型长护险。
尽管已经发展数年,但从目前商业长护险的产品供给来看,仍存在数量有限,特色不足的特点。
从参与的市场主体来看,截至2022年6月14日,共有41家保险公司正在销售商业长护险产品共114款,其中32家寿险公司推出42款产品、6家健康险公司推出66款产品、3家养老险公司推出6款产品,可见当前长护险市场主要是健康险公司参与度最高。
从产品类型看,主要是个险(占比73%)、长期险(占比77%)、主险(占比72%)和传统型(占比86%)。虽然近年来商业长护险市场参与主体增多,持续探索产品创新,但总体来看,在当前整个健康险市场近5000款产品中,商业护理保险占比不足2%,产品数量仍较少;同时,当前绝大多数产品仅提供护理金给付责任,未能提供更能彰显产品价值和特色且更符合失能失智人群需求的护理服务,可替代性较强。
从保费规模看,商业长护险保费仍存在占比较小,理财为主的特征。在2016年理财型长护险火爆市场阶段,商业长护险年度保费一度突破千亿,进入保障型产品为主的规范发展阶段后,保费规模急速萎缩。随着近几年的稳步发展,保费规模再破百亿,但从商业健康险整体来看,长护险并未随健康险一道持续高速增长,自2017年以来,长护险占健康险比重稳定在1%上下,占比较小。
同时根据行业交流数据,近几年部分健康险公司在银保渠道销售的理财型长护险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规模已超百亿。换言之,当前商业长护险保费中,仍以理财型产品为主。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行业交流数据
02
万事开头难,没数据、少经验、市场认知不足……商业长护险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整体来看,当下国内保险市场在发展重疾型长护险方面仍存在诸多挑战:
(一)缺乏规范性制度及税收支持政策
从国外商业长护险发展经验来看,对缺乏公众认知基础和行业发展经验积累的新险种而言,政策端的支持至关重要,而目前商业长护险发展就面临缺少规范性制度及税收支持政策的局面。
一是缺乏操作性和规范性制度文件,目前监管机构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部分文件中对长护险提出了部分宽泛的框架性要求,但尚无商业长护险相关专门文件出台,行业缺乏明确指导和业务规范,包括商业长护险领域标准体系、商业长护险经营规范等。
二是缺少税收支持政策,从国外经验来看,税收支持政策对商业长护险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政策。
(二)缺乏经验数据,制约产品开发
由于我国长护险起步较晚,经验数据积累不足,包括失能失智发生率及持续时间、康复或加重概率、死亡率,长期护理费用通胀率、保单继续率等,精算定价和风险测算难度较大,加之美国长护险定价假设失误教训,导致目前我国商业长护险整体定价偏谨慎,保费较高,产品责任以保险金给付为主。
(三)长护风险认知不足,市场需求尚待培育
一是公众对长护风险认知不足,受“养儿防老”等传统家庭观念及“孝”文化影响,我国当前仍以代际家庭养老和家庭护理模式为主,同时由于“老龄化”速度较快,公众对长期护理风险认识不足、感受度较低;
二是老年群体购险意愿及能力不足,护理需求最强和长护风险最高的老年群体,由于支付能力、“代际护理”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购险意愿及能力不足;
三是我国长护险制度尚未建成,政策性长护险尚未全国推广,社会公众缺乏对长护险认知,商业长护险需求尚待培育。
(四)护理服务市场发展不成熟,制约长期护理保障供给
一是护理服务供给存在较大缺口,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我国目前约有4500万失能老年人,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多达600多万,但目前仅有50多万名养老护理服务人员,供需缺口巨大;
二是缺乏失能等级评定标准,目前我国仅有2021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适用于政策性长护险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而该试行标准是否适用商业长护险领域尚无定论;
三是缺乏护理服务项目及质量评估标准,目前各试点地区护理服务项目数量及护理服务质量评估标准不一,国内尚无权威标准。
(五)给付方式单一,可替代性较强
受到经验数据缺乏、产品设计谨慎、服务市场不成熟等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长护险的保险责任以现金给付形式为主,但单一的现金给付无法满足失能失智群体更迫切和实际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且现金给付责任无法体现长护险独特优势和特点,相较于更成熟和更具市场认知度的年金险及储蓄型寿险等传统产品、万能及分红等新型产品,并无竞争优势,可替代性较强。
同时,如商业长护险陷入与理财型保险产品竞争收益率境地,则失去了险种的本质和政策推动初衷。
03
另辟蹊径发力商业长护险,从客户认知度、接受度更高的重疾型长护险开始
通过对我国商业长护险发展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商业长护险作为我国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必将取得长足发展,但由于当前规范性制度文件、税收支持政策、等级评定及服务标准缺位,经验数据积累及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公众长护风险感知不充分,给付方式单一等因素制约,短期内,商业长护险发展仍面临诸多阻碍。
针对上述制约因素,结合当下市场特点以及保司、渠道、客户等多方实际需求,我们认为,“重疾型长护险”有望在我国商业长护险市场取得率先突破。
(一)重疾型长护险解决长护险发展中面临的两大痛点,可满足80%长护风险保障需求
一是规避长护数据缺失制约。由于缺乏长期护理相关经验数据,我国商业长护险精算定价和风险测算缺乏数据支撑,制约了产品开发和创新。“重疾型长护险”将因重疾引发的失能失智作为保障责任,以重疾发生率作为风险测算和定价基础,规避了失能失智发生率等长期护理相关数据缺失的制约。
二是提升客户认知和接受度。相较于长护险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公众认知不足的现状,重疾险作为当前我国健康险第一大险种,据银保监会2021年12月披露数据,有效保单件数已达6.36亿件,覆盖人数3.91亿人。经过20余年发展,公众已接受充分的市场教育,对重疾险具备基本的认知和了解,将重疾保障和护理保障相结合,公众更易理解和接受。
三是满足80%长护风险保障需求。根据Genworth2015年理赔的数据,有超过1/3的理赔来自于阿尔茨海默和其他老年痴呆,理赔金额超过所有理赔的50%。根据瑞士再保险研究数据,以色列长护险市场中由肌肉骨骼损伤、认知障碍、癌症等16种疾病引发的理赔占长护险整体赔案的80%左右。换言之,“重疾型长护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80%左右的长护风险保障需求。
数据来源:瑞士再保险
(二)拓展了重疾险的保障责任
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编制报告》统计,截至2018年末,重疾险产品的件均保额只有10.8万元;梳理80余家保司2021年年度理赔报告,超过80%的重疾险赔案理赔金额不足10万。这与当前动辄几十万的重疾治疗费用相比,保障严重不足。
在治疗费用之外,患者康复期所需康复护理费用同样不菲,且需家庭成员的长期照护对家庭造成沉重负担,而当前主流重疾险并无对康复护理费用的保障责任。
“重疾型长护险”将拓展重疾险责任,覆盖对患者康复期护理费用的风险保障,对提升保险产品的重疾风险保障能力、减轻患者家庭长期护理负担,提高患者及家庭对保险的体验感和认可度,均有较大助益。
(三)发展重疾型长护险符合保司及渠道需求
符合保司产品创新及保费增长需求。我国寿险公司对保费收入及新业务价值均较为看重,重疾险及长护险均是保费较高、新业务价值较高的业务类型,“重疾型长护险”价格介于重疾险及长护险之间,保费及新业务价值均不低于当前市场主流重疾险。在当前重疾险乃至健康险市场均陷入增长瓶颈的背景下,既能推动产品创新和保费增长,又蕴含较高新业务价值,保司将有动力推动此类产品创新和发展。
借助重疾险销售经验及可观费率,渠道端有推广销售动力。“重疾型长护险”产品形态较复杂,需主要依托个人代理人及经纪渠道推广销售。作为重疾险的重要渠道,个代及经纪均已积累了丰富的重疾险销售经验,且两类渠道对高保费、高费率的复杂型产品同样有较高需求。如“重疾型长护险”具备较高的件均保费和有吸引力的费用水平,相信上述两类渠道会乐于推广销售。
结语
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的情况下,商业长护险前景可期,但一款新产品要想赢得市场欢迎,注定要付出多方面的努力。
除了上文提及的多种行业规范以及税收支持政策外,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尤其需要注意积累经验及数据,加强创新与合作,包括积极参与政策性长护险经办服务,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精准定位客群及需求、提升产品创新开发能力,建设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加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等等。
面对商业长护险广阔的潜在市场空间,保险科技平台、健康管理机构及专业护理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也应积极参与、科学谋划,抓住长护险市场发展机遇,助力保司产品创新,提供“健康管理+护理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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