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一案公开审理:受贿1942万元,妻子、秘书亦被查行业动态
在吴小晖、王银成之后,又一曾经的保险业重要人物走上法庭。
新华社消息,2018年6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项俊波受贿一案。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另案处理)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项俊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项俊波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江苏省、常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了解,新闻所提及项俊波特定关系人杨光为项俊波妻子,二人曾经离婚,后又复婚。
而另据经济观察报,项俊波的两个秘书——“大秘书”,原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朱堰徽,亦因涉嫌受贿等罪由,被起诉;而另外一个“小秘书”,原保监会副处级干部杨硕,则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但未进入司法程序。
2017年9月,中纪委宣布项俊波被“双开”时亦曾披露其严重违纪的具体表现,相对于检方指控,内容涉及范围更广:
●经查,项俊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为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员工录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项俊波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宗旨意识,政绩观扭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项俊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项俊波曾当兵打仗,直面生死,亦曾在审计署侦破大案,立下功劳,然最终亦未能坚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