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财险被禁产品备案6个月,严禁噱头产品,银保监会动真格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18-12-21 14:16 /
总部位于烟台的华海财险,近来颇不太平,除高管内讧引发舆论关注,股东隐瞒关联关系被监管勒令清退违规股权之外,5月29日,其还因为前期报送的多款产品存在不符合保险原理、违背公序良俗及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被监管下发监管函,禁止其在6个月内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成为近年来首家被禁

总部位于烟台的华海财险,近来颇不太平,除高管内讧引发舆论关注,股东隐瞒关联关系被监管勒令清退违规股权之外,5月29日,其还因为前期报送的多款产品存在不符合保险原理、违背公序良俗及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被监管下发监管函,禁止其在6个月内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成为近年来首家被禁产品备案的财产险企。

 

大棒落下,华海财险的艰难时刻正式开启,而保险产品过度创新的痼疾却依然待解。


每年大量的保险新产品往往是通过对于原有产品的所谓升级,对于其他公司产品的模仿,或者所谓制造“噱头产品”实现的,难言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对于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以及推动保险公司差异化经营更难言助力。

 

 

华海财险再收监管函


成立不足4年的华海财险,近来似乎诸事不利,在2017年因为高管内讧被广泛关注之后,2018年,又因有股东违规持股被监管勒令清退,近日,新的大股东揭晓,但由于与之前公告不一致又引发舆论轩然大波。

 

5月29日,其再接一封监管函,因为前期报送的多款产品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不符合保险原理、违背公序良俗及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被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监管函,禁止其在6个月内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并要求其对有关工作进行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这并非监管部门第一次因险企产品设计不合规而暂停险企产品申报,不过此前基本都是针对寿险公司。例如,2017年11月,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就因为在报送产品备案材料时存在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被监管部门禁止申报新产品6个月时间。而更早之前,安邦人寿、前海人寿等,也都曾被不同期限的禁止申报新产品。

 

华海财险是近年来第一家因为产品设计被禁产品申报的财险公司。目前该公司官网披露在售产品的链接已无法打开,尚无法得知具体是哪些产品出现违规,但此前据坊间流传的一则产品说明显示,华海财险曾设计一款共同饮酒人责任保险——“酒友保”,只要10元保费,就能在保险期间内,对共同饮酒人造成人员伤亡赔付最高30万元。由于该产品实际上有诱导消费者过量饮酒的嫌疑,其在推出后即引来市场争议,成为又一款典型“噱头产品”。

 

作为一家新险企,华海财险对于互联网保险一直较为关切,此前,其还推出过“加班险”,每月保费只需9.9元,只要超过晚上9点下班,即可获得赔偿。

 

不过,彼时整个行业都受“赏月险”影响,各类奇葩保险层出不穷,熊孩子险,爱情保险,防小三险等等。在这样的环境下,华海财新的“加班险”并不显得特别突兀,然而进入2018年,其还公然开发设计噱头产品,着实令人大跌眼镜。

 

因为早在2017年1月初,监管部门就已经下发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不得违反保险原理,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2017年7月,监管下发的《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整治重点包括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的、产品描述不够清晰的等。

 

从此以后,噱头产品在财险市场基本销声匿迹,再难寻觅其踪影,而华海财险在这种情况选择推出“酒友保”明显与监管精神不符,与有关规定不符。



保险产品庞杂,难掩同质化竞争严重


华海财险的做法,其实某种程度上,正是国内保险产品创新领域的一个缩影。


一般而言,市场欢迎“创新”,但对于保险市场而言,产品创新显然有些“误入歧途”,以至于虽然看起来产品数量庞大,各式各样,但实际上却又同质化严重。

 

中保协曾发布财产保险公司自助注册平台的相关数据,显示,该平台自启动到2017年6月底的10个月时间,82家财产险公司有多达16万个产品得以注册。其中新产品13560个,平均每月新增加产品1291个。而从2017年7月1日到12月31日,共有85家财产保险公司新注册了9897个产品,其中主险1855个,附加险8042个,平均每月新增加产品1650个。

 

不过业内人士称,财产险新产品数量多有其合理性,一方面,财产险涉及的产品责任种类多,健康险、家财险、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企财险、针对不同项目的工程险、针对各个细分领域的责任险、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农产品的农业保险等,都需要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另外一方面,由于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财产险产品费用竞争经常会出现突破设定费率范围的情况,部分就通过设计新产品的方式来避免违规。

 

相较而言,人身险产品由于责任种类相对较少,产品数量似乎相较财产险产品应该要少很多,但实际上,目前在售的人身险产品数量也颇为惊人。查询中保协官网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发现,目前总产品数量达到了19100个,其中在售的产品包括9290个,目前有保费统计的人身险公司为86家,意味着平均每家公司在售产品数量多达108个。


注:以上数据均来源于中保协官网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截至2018年5月31日,不区分主、附加险,也不区分个人、团体保险。

 

理论上,产品数量多应该具有明显的正面意义,不但能够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需求,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险企形成自身的差异化经营模式。但遗憾的是,国内的保险产品创新多停留在改良、模仿或制造噱头等层面,创新仍停留在较浅层次,导致产品数量虽然很多,但同质化竞争依然异常激烈。

 

以财产险为例,当2013年安联保险在业内率先推出“赏月险”之后,国内险企纷纷效仿,各种噱头类产品层出不穷。

 

而人身险方面,产品的更新换代也非常之快,很多保险公司的主推产品,几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升级换代”,与之相对应的,是保险公司经常以老产品停售为由进行促销,但往往产品本身改变并不大,部分产品名为升级,实际性价比甚至越来越低。

 

一旦市场上出现了新的且比较受欢迎的产品类型,大多数公司都会快速进行模仿。例如近年来火爆的百万医疗产品,自从第一款产品出现之后,大多数产寿险公司都推出了类似产品,随着同质化竞争的加剧,最终又陷入到费率比拼以及细微条款比拼的窠臼之中。



产品创新,有时只是为掩饰战略不清


相对于每年大量新产品的上市,保险公司真正意义上的经营模式创新却难得一见。归根结底,相对于经营模式的创新,产品创新可以说是保险公司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一种创新方式,精算部门单独即可以完成最核心的工作,无需对公司架构、人事进行任何调整,所遭受的阻力也必然最小。

 

而且,经营模式的创新必然需要险企掌舵者构建明确的战略目标,清晰的实施路径,而产品创新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可以说,某种程度上,保险公司过度沉迷产品创新,其实只是为了掩饰战略目标的不清晰。

 

反观发达保险市场,很多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方面则显得非常慎重,有的保险公司甚至只专注于某一种产品,例如世界500强企业,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其产品只有投连险这一种;而美国互联网健康险公司Oscar health也只专注于个人医疗险,甚至连团体医疗险都不涉足。

 

其实,国内近些年成立的很多险企,在申请筹建时,基本都会有比较明确的战略目标,但是真正能实现的却很少。以此次被下发监管函的华海财险为例,2014年其开业时,号称国内首家“海洋保险公司”,专注于与海洋相关的保险业务,而其主要股东均为海洋领域或沿海地区企业,也为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然而从其发展来看,该公司至今没有表现出在海洋保险方面的优势或者专业度,与其他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类似,车险才是其保费收入最高的险种,2017年达到13.86亿元,在全部保费收入中占比达89.19%,甚至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7年华海财险保费收入最高的五大险种 

 

 

监管空前强化,抖机灵式产品创新前景暗淡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来监管对于保险产品开发设计的关注愈发增多:

 

财产险方面,如上文所述,2017年1月初下发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保险原理,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年7月,原保监会还开展了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就常见的财产险产品设计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而人身险方面,近年来监管的重点也一直在产品设计方面,首先是中短存续期产品(高现价产品),从2014年开始就多次发文,对其规模进行管控;其次是针对产品设计本身,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的134号文,更是明令险企各类产品设计必须回归传统理念,不得将年金险、两全险设计为中短存续期产品,也不得将万能险、投连险设计为附加险产品。

 

近期,监管部门更是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同样剑指噱头类产品,严重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等行为。且首次对于人身险产品设计给出了明确的负面清单,在人身险产品开发中,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目了然。

 

总之,过去大量存在的打擦边球或者抖机灵式的产品创新可以休矣,华海财险以及之前被罚的多家人身险企无疑正是一个个鲜活的例证。而产品创新端遭遇抑制,对于险企来说,或许意味着将真正考验创新能力的时代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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