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辉历数保险“十宗罪”:特殊而又重要的关键时期的深刻反思行业动态
回忆此次保险行业监管语境大转换的节点,不少人一定会想起2016年12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那著名的“妖精论”。一番话竟彻底改变了一个行业潮水流动的方向,保险资金一时成为了“野蛮人”的代名词。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能脱离其所在的环境,保险资金迅速膨胀的2013-2016年,其实也正是整个金融业迅速膨胀的年份,有数据显示,从2005年开始,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持续上升,2008年超过日本,2013年超过美国,2015年更是达到历史性的8.5%。
保险业本身就是一个资本杠杆率较高的行业,再加上个别险企的迅速崛起引发的示范效应,最终导致了诸多资本的青睐,保险业在一些人眼中俨然成为了一个“赚快钱”“赚大钱”的行业,膨胀速度愈发加快。
为“赚快钱”“赚大钱”,必然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坊间传言,一险企成立之初,大老板听闻保险公司须受保监会监管竟深感愕然。在一些人眼中,保险公司就是融资工具、投资平台,就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于是漠视监管、漠视规则,为实现超额收益,不惜一次次踩踏监管红线,最终造成了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种种乱象。
所以治理保险资管乱象,关键在于打破“保险赚大钱”的预期和幻象,就如同治理房地产泡沫关键在于打破京沪房价永远上涨的幻象一样。而其根本手段就在于健全制度和机制,让合规经营、防控风险的行业文化深入每一个毛孔,同时强化保险公司自身治理水平。
2018年1月29日,保险资金运用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会议在厦门召开,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出席会议并作主题辅导报告。在会上,他回顾了过去一年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进行深刻反思,历数保险业和保险资金运用的“十宗罪”,并就此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保险资金运用应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原则。
十大问题
保险业以及保险资金运用的深刻反思
在会上,陈文辉介绍了2017保险资管行业取得的一些成绩,但同时明确指出,在看到行业积极变化的同时,必须深刻反思过去一段时间行业存在的问题,“做好保险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定要充分揭示问题和风险。只有把问题和风险揭示清楚了,外界才会对行业有信心。”他从十个方面深入阐述了保险业以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过去存在的十大问题:
一、股东乱象及公司治理失效
二、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
三、激进经营和高风险偏好
四、资产负债管理理念缺失
五、违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六、非理性举牌和跨境并购
七、层层嵌套和底层资产不清
八、对财务投资和控股投资的认识不清
九、守法合规意识淡漠
十、考核激励机制扭曲
一、个别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及公司治理失效,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上
随着个别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背后的“金融大鳄”相继被扒出,众人惊愕于那些险企看上去合法合规,背后却有着那么多的不为人知的利益勾连。作为一个有着严格准入制度的行业,某些大鳄却能通过各种手段实际控制多个牌照,欺骗了监管,误导了公众,更为金融风险防控埋下一颗颗地雷。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已经开始了对于公司治理的强力监管,已经有部分险企的股权转让行为被认定违规,遭监管强制退出,而这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二、个别公司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实际控制人挪用占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行业最核心的监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投资保险公司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然而即便是这最基础制度,还是被一些人绕过,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套取保费,最终实现自我注资,偿付能力监管在他们面前就如同马奇诺防线,成为了摆设,以风险防控作为核心的保险业却沦为了个别冒险家的乐园。
三、有的公司激进经营和高风险偏好,把保险公司异化为融资平台,脱离保险保障功能
在所谓的“资产驱动负债”模式之下,个别险企被实际控制人异化为了融资工具、投资平台,成为其实现个人野心的有力武器,为获得更多“弹药”,不惜在银保、网销渠道不断提升产品收益率,而高收益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大量发展又倒逼其进行高风险的投资以获取超额回报,同时通过虚假注资应付偿付能力监管……恶性循环就此形成。
四、有的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理念缺失
为博取高收益,不少险企不得不将大量通过中短存续期产品获得的保费收入,投向未上市公司股权以及不动产等低流动性资产,实际造成了严重的资产负债错配,加剧险企现金流风险,一旦遭遇保费收入大幅下降,而长期资产又不能及时变现,或者资产价值大打折扣,将大概率引发现金流危机。
五、有的公司违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个别险企大股东将险企视为融资平台、投资平台的另外一个后果是,违规关联交易多发,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套取保费,为旗下其他产业进行输血,严重侵害了保险公司自身的利益以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可以看到,在监管对于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的现场检查中,不少公司都被发现有违规关联交易的行为,并已被勒令暂停关联交易。
六、个别公司非理性举牌和大肆跨境并购
中短存续期产品快速发展的年份,由于保费规模迅速膨胀,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不得不积极寻求各类资产投资机会,于是在海外市场,在国内资本市场纵横驰骋,迅速“声名鹊起”,最终却落得一个“野蛮人”的称号。
七、有的公司将保险资金投向层层嵌套产品,放大杠杆,形成资金池,底层资产不清,具体投向模糊
为规避监管,一些险企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各种“创新”,层层嵌套,导致了投资透明度的降低,掩盖了真实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风险。
八、有的公司对财务投资和控股投资认识不清,不顾保险资金运用规律,为实现控制权不惜成本、不计代价
“宝万之争”无疑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前海、安邦、恒大相继入局,数百亿保险资金投入其中,“霸气侧漏”,最终却导致了与管理层之间的激烈对抗,成为险资“污名化”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而结果呢,已经很明显了。
九、有的公司守法合规意识淡漠,打“政策擦边球”,甚至违规投资
在强烈的高收益冲动之下,铤而走险在所难免,一些险企的资金运用完全变形,不惜大打擦边球,甚至违规投资,花样百出。
十、有的公司考核激励机制扭曲
资金本无过,资金运用的变形背后,是人的守法合规意识的淡漠,而这种淡漠之后,则是考核机制的扭曲。
十大原则
保险资金运用应把握国家战略,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会上,在总结过去不足之处的同时,陈文辉也对未来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做了展望。他指出,过去几年,由于对保险资金规律认识不到位,行业出现一些乱象,走过一些弯路。当前,保险业处于特殊而又重要的关键时期,进一步理清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规律和原则,对于保险行业转型发展和从根本上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至关重要。与上述“十宗罪”相对应,其也提出了十大规律和原则。
1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监管姓监”的基本理念;坚持“保险业姓保”的发展方向。
政治站位是个大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就无法准确把握政策方向,过去在资本市场大肆举牌,盲目海外投资其实都显示了险企的政治站位不够问题。
2
要牢牢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国家法律和监管制度是红线,决不允许出现所谓的“特殊”公司,任何机构挑战法律的权威和监管的底线,都要付出追悔莫及的代价。
个别险企爆发式的增长以及超额收益之下,是对于国家法律以及监管制度的反复践踏,打破“保险赚大钱”的印象,防范系统性风险,就要牢牢守住法律的底线、监管的底线。
3
要坚持服务保险主业。坚定不移地把服务保险主业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目标,保障是根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不能本末倒置。
保险资金运用的问题,不单单出在资产端,其反映是整个行业价值观的走偏,强调“保险姓保”的定位,其实就要把价值观拉回正轨。
4
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理念。以《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为重要抓手,在理念、组织、技术、监管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全面提升保险行业资产负责管理能力和水平。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可以说是除偿二代制度之外又一项重要的监管规定,告别过去的粗放式发展,迎接精细化运营新时代,险企必须全面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水平。
5
要把握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方向。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拉直和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的渠道,同时积极探索保险资金参与支农支小、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战略,解决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前面提到政治站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要把握国家政策方向,服务国家战略,在当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贫攻坚等国家战略,无疑都是重点需要考虑的方向。
6
要用制度和机制守住风险底线。这才是防范风险的根本所在。
如上文所言,既然种种资金运用乱象都源于个别险企对于监管规则的践踏,那么完善制度和机制当然就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
7
要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但对于脱离实体经济、逃避监管的假创新、伪创新,将予以坚决禁止。
对于金融业而言,过度创新就是创造风险,依法合规经营才是正道。
8
要培育审慎稳健的投资文化。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即使进行战略投资,也应当以参股为主。
对于未来保险资金的投资策略,监管也予以了明确,投资稳健,业务发展才可能最终走向稳健,真正实现行业的转型升级。
9
要坚持价值投资的行为准则。必须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多元化投资。
“野蛮人”、“破坏实体经济”、“割韭菜”……一大串帽子之下,保险资金一度沦为最不受欢迎者,教训已经足够惨痛,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随着转型的深入,负债结构的转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强化,“姓保”属性的凸显,保险资金就必须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多元化投资。
10
要加强资金运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和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提升具体投资领域的专业投资能力。
随着负债端竞争的加剧,资产端的作用将更加凸显,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是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