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候靴子落地!监管明确违规股权将强制退出,再发11道监管函追问险企公司治理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18-12-19 16:43 /
继10月11日针对珠江、君康、上海人寿等5家寿险公司下发监管函之后,10月18以及10月20日保监会再发大招,针对公司治理评估当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第二波监管函,11家保险企业涉身其中: 1家集团公司,中华联合保险集团;1家保险资管公司,华安资产;5家寿险公司,百年人寿、利安人寿、信泰人寿、弘康人

继10月11日针对珠江、君康、上海人寿等5家寿险公司下发监管函之后,10月18以及10月20日保监会再发大招,针对公司治理评估当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第二波监管函,11家保险企业涉身其中:1家集团公司,中华联合保险集团;1家保险资管公司,华安资产;5家寿险公司,百年人寿、利安人寿、信泰人寿、弘康人寿、华汇人寿;4家财产险公司,鼎和财险、安心财险、长江财险以及长安责任。


保监会对上述险企在公司治理评估当中呈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梳理,并针对不同公司存在的不同问题给出不同的处罚措施。


鉴于中华联合、百年人寿、信泰人寿、利安人寿在关联交易中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保监会责令这4家险企暂停部分乃至全部关联交易。


而剩余7家保险企业,保监会虽然也指出其关联交易存在问题,但并未予以叫停,只是针对这些企业股东股权以及“三会一层”运作、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责令限期整改。


2017年上半年,保监会首次开展了覆盖全行业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近期分两次针对16家险企下发监管函,为公司治理评估工作交出答卷。


而这显然还只是一个开始,重头戏还在后面。10月26日,在发布11份监管函的同时,保监会发布相关新闻,表示在接连下发两批监管函后,下一步,保监会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


4险企关联交易被叫停


关联交易问题依然是此次监管函关注的重中之重问题,4家保险企业因关联交易不规范受到处罚,包括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百年人寿、信泰人寿以及利安人寿。


保监会称,上述4家险企存在关联交易制度未报备、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等问题。


保监会要求4家企业部分停止或全部停止关联交易,不得向禁止的关联方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不得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4险企部分或全部关联交易被叫停的期限为6个月,6个月期满后3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监管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7险企公司治理遭遇全面梳理


其余7家险企在公司治理评估中出现的问题显然要更多,遭遇的是全面的梳理,根据保监会披露的细节,这些险企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也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但显然并不是很重要,监管并未因此叫停7家险企的关联交易,但从“三会一层”运作、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


这7家险企包括长江财险、华安财险、鼎和财险、安心财险、长安责任、华汇人寿、弘康人寿。


整体来看,7家险企在公司治理评估当中呈现的问题不一而足,但主要都是表现在股东股权方面、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方面,关联交易方面,内控与合规管理方面。


保监会对于险企在公司治理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其中,在谈到长安责任保险股东股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时指出该公司存在股权变更不规范以及股东违规投资入股的情形:


股权变更不规范。一是公司股东江苏高科与北京林氏的股权转让行为未告知公司也未报告保监会。股东江苏高科已将所持7.54%的公司股份转让于北京林氏,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了对价款,相关股东未向你公司告知相关情况,也未提交董事会审核股份转让事宜,目前股份尚未过户。二是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后,未按监管时限要求向保监会报告。


股东违规投资入股。北京高院(2016)京民终279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3月30日,公司股东泰山金建与天津中方荣信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认购15000万股长安保险股份,股价款由中方荣信承担。中方荣信在处分股权收益权时,可以要求泰山金建将15000万股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转让款由中方荣信接受,或者按照中方荣信要求将股权过户给中方荣信或其指定方。2012年3月30日,中方荣信向泰山金建指定的北京安华楼综合服务大厦的银行账号汇入1.78亿元,泰山金建确认收到该笔款项。2012年4月,泰山金建与公司股东南通化工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泰山金建拟认购长安保险新增5000万股股份,该股份委托南通化工代持。


与上一批5封监管函类似,保监会要求上述7家险企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同时,保监会要求这些公司在形成整改报告后,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保监会。已经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时间以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要列明整改时限以及具体方案。


同时,保监会还表示,将跟踪检查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详细内容见文末表格)


涉事险企综合得分相对较低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并根据不同险企的不同得分,将险企划分为三个档次:不合格类公司(综合评分低于60);重点关注类公司(综合评分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70 分);合格类公司,(得分70至90之间);优质类公司(综合评分大于90分)。


从此次被下发监管函的11家险企来看,其综合评分虽然都达到了60分以上,但都属于重点关注类以及合格类公司,在全部险企中,处于中下游的位置。


得分在60-70分之间,属于“重点关注类公司”的有两家,包括华汇人寿以及长安责任;


得分在70-80之间,属于“合格类公司”的有9家,包括鼎和财险、安心财险、长江财险、信泰人寿、弘康人寿、华安资产、中华联合集团、百年人寿、利安人寿。




7险企存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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