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节了,保监会发出4份监管函,涉及平安、泰康、阳光、东海航运行业动态
9月30日下午,下班时分,正当所有人都沉浸在放长假的喜悦中时,保监会连续在官网发出4份监管函……
相信很多保险公司人士,尤其监管函所涉及的4家保险公司人士,以及保险媒体从业者内心的OS都是与慧小保一样的:
不过,多说无益,该干的活,哭着也得干完。
4份监管函分别为2017年25-28号监管函,其中前三份都是针对寿险公司的电网销业务,最后一份则是针对财产险公司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人寿、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以及东海航运保险中枪。
电网销业务频频遭罚,这次是平安、泰康、阳光中枪
电网销业务一向都是违规重灾区,也一直是监管检查的重点业务领域,2016年,保监会曾针对电网销业务开展现场检查,而9月30日所发出的三份监管函显然都与此有关:
平安人寿
电网销大户平安人寿首当其冲。保监会在监管函中指出2016年8月至9月,曾对平安人寿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电话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页面展示不规范等问题。
在附件当中,监管还清晰列明了现场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具体包括:
电话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
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存在漏洞,存在上午9点以前或21点以后坐席通过系统拨打客户电话、“对同一客户当日未联系上的呼出次数”限定的系统设置和管理办法存在操作漏洞等问题。
电话销售系统录音档案不完整,通过保单号关联信息在公司电话销售系统仅能查询提取销售成功录音,不能查询提取销售未成功、服务、催收等阶段录音。
电话销售质检有效性不足,对成交件录音质检结果有效性不足,不能反映实际情况,质检质量较差。
责任追究制度有待完善,公司语音质检结果未纳入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范围,语音质检系统发现违规点后不涉及相关人员的追责处理。
互联网销售页面展示不规范
公司互联网官网未展示所销售产品的费率表。
公司互联网官网对于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保险产品,未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上述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
泰康人寿
同样在电网销领域都投入了较大力度的泰康人寿紧随其后。监管函显示,2016年10月至11月,保监会对泰康人寿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电话销售系统存在漏洞等问题。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电话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
录音质检管理不规范,质检内容设置存在缺失,对分支机构质检权限管控不严。
电销话术不合规,多款电销产品的销售话术和员工培训手册的宣传表述违反保险监管规定或与实际保险条款不符。
电销禁拨管理存在纰漏,存在禁拨时段拨打消费者电话的情形。
回访管理不到位,总公司发现客户信息异常或回访不成功的,下发分支机构进行核实,总公司未予追踪核实。
责任追究执行力度偏弱,仅对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销售人员进行追责,未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互联网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
公司官网销售页面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未按规定显示保险费率、保险收益不确定性等重要内容。
网络购物运费损失保险经营过程中未取得完整客户信息,公司不直接从事核保、承保、理赔、核赔等操作。
电话销售系统存在漏洞
缺少必要的数据查重功能,对于联系电话“一号多人”或者客户“一人多号”的情形,电销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进而禁止数据写入或给予风险提示。
电销坐席可使用“手工拨号”方式外呼,将拨打的电话号码直接与电销系统内的任一既有客户信息建立关联并承保出单,系统无法刚性禁止。
电销坐席直接掌握客户信息变更权限,可在电销系统呼出界面直接修改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
质检系统无法显示被叫客户的姓名和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信息,也无法显示或提示同一投保人前后几次通话的外呼号码是否一致。
阳光人寿
阳光人寿也是三家因为电网销业务而被罚的险企之一。保监会在监管函中称,2016年10月至11月,曾对阳光人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电话销售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业务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保监会在监管函的附件中,指出了该公司在现场检查中被发现的主要问题:
电销方面包括:
电销话术不完善,存在索要客户联系方式、与条款和成交确认相关的重要内容缺失等问题。
电话销售禁拨管理不规范,存在禁拨规则设置不合理、禁拨管理制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电话销售录音及培训档案不全,存在部分电话销售录音档案缺失、部分电销培训档案未按要求归档等问题。
电销质检有效性不足,存在质检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保单疑似线下销售且处理不到位、部分质检不合格件在犹豫期后补录音等问题。
未严格按照投诉处理制度追责,对电销扰民类投诉涉及的坐席仅予品质扣分、扣款处罚,未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解约处理。
存在犹豫期外回访现象。
红利通知书提供方式存在风险。
互联网销售方面包括:
万能险信息披露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标注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未按规定演示产品的预期收益、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公司产品进行简单比较等问题。
同一产品在不同网站提供的保障额度有差异,在阳光寿险官网和阳光集团官网销售某一款保险产品时,产品条款、保费、保险期间、保障范围相同,但保险金额不同。
以往,电网销一直是监管重点关注的业务领域,不过,针对违规公司,监管采用更多的处罚手段是罚款,而非监管函。但自2017年以来,随着“保险姓保,监管姓监”理念的推行,监管不但加大了罚款力度,也加大了下发监管函的频率。
保险公司因为电网销业务被下发监管函并非首次,在5月,三家财险公司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太平财险也因为电网销业务而下发监管函。
两次下发监管函均针对大中型公司,监管“杀一儆百”意味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各种政策的影响,寿险电网销业务均已经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未来将向何种方向发展,仍有待观察。
电销业务发展不均衡。表面看来,寿险电销业务仍在维持快速发展,2017年1-6月,国内寿险电销市场实现首年年化规模保费累计10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但在高增长的同时,市场其实已经严重失衡,平安、泰康、大都会、招商信诺和阳光等五家公司占据77%的市场份额,其中平安一家市场份额47%。
而与此同时,另外一些公司的电销业务却长期不见起色,纷纷选择收缩,仅今年上半年就有两家寿险公司退出,仅剩29家公司还在开展电销业务。
网销负增长。受制于中短存续期新政,今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发展势头放缓,1-6月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010.5亿元,同比下滑10.9%;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在行业人身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的占比为4.7%,同比下滑0.5%。
东海航运变相发展信用保证保险被叫停
第四份监管函主要是针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人保财险主导的东海航运保险中枪。根据监管函,该公司以航运责任险类注册并开展业务的航运运费保险条款属于信用保证保险产品,超出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保监会要求其立即停止开展航运运费保险新业务,撤销航运运费保险产品注册,并妥善做好存续业务的后续工作。同时,还要求其举一反三,对现有保险产品和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全面排查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保监会监管规定开展业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监管还勒令其于10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保监会。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也进入快速发展期。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至少也有60多家财产险公司都经营有此类业务,2016年初,国内首家专业的信用保证保险公司阳光渝融还正式开业。
不过信用保证保险的特质决定了其高度依赖于险企的风险管控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强,则利润丰厚,风险管控能力差,则极易产生巨额亏损。
2016年12月爆发的浙商保险承保“侨兴债”违约,最终造成逾11亿元亏损的事件在行业引发轩然大波。由此,监管对于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更趋审慎,并于2017年7月正式发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为保险公司经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划定红线。
近期,由于浙商保险偿付能力不达标,监管还对其下发了监管函,责令其暂停开展非车险业务以及开设分支机构,虽然其已经决定增资,只待监管批准。
此次东海航运保险被下发监管函,同样是因为撞上了“信用保证保险”这一枪口,由于无法打开其官网,慧小保无法得知有关产品详情,但从监管函的描述来看,该公司以“航运责任险”名义注册的“航运运费保险”,被监管认定为“信用保证保险产品”,而该类险种并不在东海航运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内。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显示,东海航运保险的经营范围仅限于船舶保险、舶建造保险、航运货物保险、航运责任保险,并不包括信用保证保险。
大过节的日子,监管连发4道监管函,给不少人“添堵”,但在“严监管”的态势下,这样的事情只怕会越来越多,险企只能慎之又慎。
数据显示,保监会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公司自查发现问题1131个,涉及金额982亿元;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00余个,涉及金额近10亿元。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