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问询监管模式开启!昆仑健康被保监会首例问询究竟是不是“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控企业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18-12-18 14:27 /
昨日,某自媒体发表原创文章称昆仑健康系“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在保险圈内引发轩然大波。17日晚间,保监会首开质询先河,在官网直接发布针对昆仑健康的问询函, 询问其是否如文中所言为“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 保监会要求昆仑健康就以下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向

昨日,某自媒体发表原创文章称昆仑健康系“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在保险圈内引发轩然大波。17日晚间,保监会首开质询先河,在官网直接发布针对昆仑健康的问询函,询问其是否如文中所言为“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

 

保监会要求昆仑健康就以下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向保监会作出书面说明:一是公司股东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有关,入股资金是否来源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下属企业或其关联方;二是公司各股东的股权结构(树状图)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三是公司是否有实际控制人。如有,详细说明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此外,保监会还在问询函中要求昆仑健康及股东就提供说明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如有虚假或隐瞒信息,自行承担后果,自愿接受保监会对所持股权采取的处置措施。



昆仑健康实控人遭媒体质疑

或为佳兆业郭英成家族



昆仑健康保险全称“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健康险公司之一。

 

从2014年开始,该公司主攻中短存续期业务,代表万能险理财账户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一项在规模保费中的占比一度达到90%以上。这类型业务的快速扩张,提高了对于其偿付能力的要求,自2015年7月开始,该公司先后两次增资。第一次是2015年7月,注册资本金由6.71亿元增至13.42亿元;第二次是2016年6月,注册资本金由10亿元增至23.42亿元。

 

借助快速扩张的规模以及资本市场走强,昆仑健康于2015年首度实现盈利,不过进入2016年,却又开始亏损。再度亏损的昆仑健康迫切需要资金解渴,此后就传出其股东将发生变更的消息。

 

2016年12月7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同意其变更股东。

 

根据批复,原股东西藏恒实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清科投资有限公司将总计约7.25亿股股份转让给了来自深圳的四家公司,分别是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约2.41亿股),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约1.80亿股),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约1.74亿股),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约1.30亿股),转让完成后,这四家深圳市的公司合计持有昆仑健康的股权比例达到了30.96%。而原股东西藏恒实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清科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自媒体称,上述四家深圳市的公司正是“佳兆业郭英成家族”下属企业或其关联方。

 

郭英成,广东潮汕人,系房地产企业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深圳是其主要市场。上述自媒体称,郭英成目前正潜藏在香港四季酒店。



保监会首度尝试公开问询监管

严控险企内部治理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还是保监会首度使用公开质询制度。


公开质询制度是证监会在监管上市公司过程中常用的手段之一,主要是要求相关公司就某些社会舆论以及监管关注的问题进行公开答复。近期,证监会运用公开质询手段最经典的一个案例就是在影视明星赵薇的公司龙薇传媒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的过程中,证监会连发17问,问询赵薇方,最终赵薇方不得不承认拟在该收购中使用高倍杠杆,自有资金仅6000万,其余30亿资金均为借入。由于舆论对此事予以高度关注,赵薇方最终无法按照原有计划融资,不得不放弃原有收购方案。

 

监管公开问询制度的建立对于强化监管而言,无疑是一项利器。近年来,资产驱动负债型模式在保险业风生水起,尤其是在“宝万之争”中,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合规性问题,以及其间所隐藏的种种风险问题受到空前关注。监管认为,近年来保险所面临的很多风险,其根源都在于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出了问题,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曾在公开场合强调决不能让保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在2017年的保监会监管工作会议上,项俊波更是表示要打赢一场硬仗,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重点围绕公司治理、保险产品和资金运用三个关键领域,下决心处置潜在风险点。

 

围绕着“公司治理”这一根源,近来保监会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2月17日还正式启动了2017年的保险法人机构治理现场评估工作,而公开问询制度的建立无疑又将成为保监会强化监管的一个重要抓手。

 

2016年12月,保监会起草了《关于建立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过目前在保监会官网上尚查不到征求意见后的正式文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质询范围为社会媒体关注,涉及公众利益或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事项。其中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公司治理类:包括保险公司股权、股东关联关系、入股资金、关联交易、治理运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有关问题;二是业务经营类:包括保险产品设计、业务模式、销售理赔行为等有关问题;三是资金运用类:包括保险资金举牌、收购、境外投资,以及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保险资金运用等有关问题;四是监管机构关注的其他问题。

 

质询对象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利益相关方。

 

质询形式包括:一是保监会将质询函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将质询函发至保险公司,针对保险公司股东等其他法人、自然人的质询函,由保险公司及时转交。二是质询回复应当采取书面回复的方式,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至保监会,同时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三是如被质询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披露可能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向保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免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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