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红遭遇中短存续期新政,改道五年存续期产品只是伪转型?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18-12-18 11:55 /
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险企必须在一季度末结束的时候就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保费收入控制在总规模保费的50%以内,否则就将被暂停分支机构的开设。 虽然非常仓促,但政令既出,谁敢不从?开门红期间一向是险企冲规模、抢份额的

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险企必须在一季度末结束的时候就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保费收入控制在总规模保费的50%以内,否则就将被暂停分支机构的开设。

 

虽然非常仓促,但政令既出,谁敢不从?开门红期间一向是险企冲规模、抢份额的关键时期,中短存续期产品才是利器,但为了防止超限,险企不得不迅速转变发展策略,转而以期交、趸交配合销售,甚至暂停中短存续期,全面发力期交产品。

 

存续期为五六年的理财型产品既不符合“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相对于更加长期的产品也更适合在银保渠道销售,因而成为一些险企主要的发力方向。但同时也有人士质疑,这类型产品并未改变一些险企过分依赖利差的事实,只是将时间进行了延后,因此并不能算是真正的转型。


部分险企迅速完成产品切换

中期、短期产品配合销售


新规一出,主攻银保渠道的险企迅速的展开了行动。

 

按照《通知》规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不应高于50%,否将就将被暂停分支机构的开设。据了解,针对此规定,一些公司首先调整了业务目标,要求期交业务与趸交业务必须保持一定比例,据此,一些基层公司也相应调整了营销方案,从原来主推中短存续期产品,改为与非中短存续期产品配合销售,有的甚至全面暂停中短存续期产品,计划先完成非中短存续期产品任务,再据此制定中短存续期任务。

 

例如,安邦人寿已经于上周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而有的公司,例如富德生命人寿、君康人寿等则采取了限制性的措施,只在限定时间内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当然,也有一些公司尚在准备之中。

 

营销策略发生转换,险企的产品策略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多位熟谙银保渠道的人士介绍,目前险企主推的期交产品多为“交三保五”、“交三保六”的产品,交费三年,五年或六年之后退保即不会产生任何损失,除此之外,一些险企还力推“大趸交”产品,即存续期在五年及以上的趸交产品。

 

虽然这些完成了产品切换工作的险企看起来略显匆忙,但相对于另外一些险企来说已经算是相当“幸运”——至少他们有现成的产品可以用于快速切换,而另外一些险企就没这么幸运了,由于估计不足,他们并没有合适的非中短存续期产品可供销售。据介绍,一般而言,一款产品从设计到报备,再与银行进行签约,再到调试系统,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五年存续期产品成险企转型“利器”

无助于险企转变盈利模式


无论是“交三保五”还是存续期为五年的大趸交产品,都显示出在快速转型时期,主推五年存续期的产品已经成为很多险企共同的选择。

 

其实对于很多业内人士来说,这类型产品并不陌生。实际上,自从2016年3月,保监会开始实施中短存续期新政以来,一些公司就已经将这种类型的产品作为了“转型”的主要武器。例如富德生命人寿的“如意宝一号年金保险”,由主合同《生命如意宝一号年金保险》及附加合同《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两个产品组成。其中,主险即为三年期交产品,五年后退保即不会产生任何损失。此外,据了解,天安人寿、中邮保险等也都是以类产品做为转型的主要手段之一。

 

从险企来看,重点发展这类型产品无疑是有其深刻的理由的:一方面,这类型产品虽然缴费时间只有三年,但因为存续期间往往在五年及以上,所以并不符合监管有关“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并不在监管的严控范围之内;在利率下行、险企投资收益率大幅缩水的情况下,这类相对期限较短的产品,反而不会给险企在资产端带来太大压力;另一方面,对于银保渠道来说,这类型产品相对于期限更长的产品来说要更容易销售,更容易上量。

 

但在表示理解之外,也有多位业内人士对这种产品的大发展表示了担忧,认为其并不能帮助险企实现真正的转型。有人士称“交三保五”的产品是“伪期交产品”,这类型产品的热销,表面看来令险企的万能险,或者说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收入在整体规模保费收入中的占比有所减少,但实际上,仍然不能为险企在较长时间内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对于推动险企转型效果有限。而趸交的五年存续期产品,则更是依然会使险企面临集中给付的风险。

 

一般而言,人身险企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死差、利差和费差,自2012年进一步拓宽险资投资运用渠道以来,国内很多险企都将利差作为了主要的利润来源,大肆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实现迅速获利,但在很多传统保险人士看来,真正稳健的人身险企,还是应该主要依靠死差赚取利润,而非利差。但无论是“交三保五”还是存续期为五年的大趸交产品显然都未能改变险企的盈利模式。“其实际并未改变部分险企主要依靠利差的特点,只不过是将时间延长了而已。”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利好消息:

银行效益下滑,寄望中间收入


《通知》的出台,让一众险企压力倍增。因为按照2016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50%;但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2017年险企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就应当控制在50%以内,否则将被暂停分支机构开设,等于将时间整整提前了两年。

 

这令许多险企倍感压力,除了需要快速完成产品设计、报备以及与银保渠道的磨合外,更重要的是想方设法将产品销售出去。相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存续期间越长的产品显然销售难度越大,这直接考验着险企的策划能力、培训能力。如果不能将规模快速扩大,或意味着一些险企的保费收入将呈现断崖式的下滑。

 

不过一个好消息是,银行的日子也并不好过,近年来净利润增速出现明显下滑,尤其是银行最主要收入——利息收入方面,由于市场利率不断走低,这一部分收入的增速也处于下滑之中,2016年前三季度五大行净利息收入增速均有所下滑,平均下降达到了7.7%。

 

利息收入增速的快速下滑,令银行加大到了对于中间收入的渴望。据业内人士介绍,2017年开始,各大银行普遍大幅调高了中间收入的目标,在巨大的业绩压力面前,其销售保险的意愿或许会明显加强,这对于主攻银保渠道的险企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或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新产品难销售所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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