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闻日:保监会多项措施梳理风险,驳回上海欣安人寿筹建,欲严查分红投连险,再保险营改增终落地!|慧保日行业动态
保监会忙于梳理行业风险 两新规欲出 近期,保监会接连出台相关措施防控风险,从产品、业务到资金层面均有相关政策出台。现阶段各路资本似乎对“保险牌照”情有独钟,自批准太平科技等公司筹建后,不断有上市公司公告进军保险业,原定的资金门槛已经不再是门槛。 一、草拟保险公司章程指引 规
近期,保监会接连出台相关措施防控风险,从产品、业务到资金层面均有相关政策出台。现阶段各路资本似乎对“保险牌照”情有独钟,自批准太平科技等公司筹建后,不断有上市公司公告进军保险业,原定的资金门槛已经不再是门槛。据上海证券报消息,保监会发改部拟牵头起草《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目前正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保险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编制“发起人表”及“股份结构表”,且不单单是两个简单的表格,而是包含了更多细节,以反映保险公司的真实股权架构及股东详情。与此同时,涉及一些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保险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更多细节,在一定程度上从侧面反映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章节进行了明确规范。【慧小保说】 公司章程指引,可以看作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管理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普通保险公司将管理框架信息披露的更为清晰,便于监管有效查勘,及时排除保险公司的管理风险。对于“另有所图”的股东,保监会其实是拒绝的,要做保险请先亮明底细。对于欲计划设立新保险公司的各路资本,这无疑也是一种提示:一方面要结合股东方优势资源,谋求专业化经营;另一方面,公司股权框架要健康,亏损或者负债高的公司显然不适合参设保险公司,例如,上海欣安人寿的筹建申请,今日就被保监会驳回。二、质疑发起股东资金实力 驳回上海欣安人寿筹建申请6月21日,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对上海欣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申请的批复,决定驳回其筹建申请,原因是经审核欣安人寿存在以下问题:一、从申请的业务范围、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等材料看,相关主业不突出,没有论证形成差异化经营理念和系统可行的商业模式;5家发起人均为主要发起人,其截至2014年末的财务状况均无法覆盖本次出资额;主要发起人上海临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不符合要求。【慧小保说】 200多家险企排队待批,批筹的企业在增加,驳回申请的企业也在增加。结合正在业内征求意见的《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不难看出监管层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控制风险,避免保险牌照成为“不良企业”的融资工具。保监会一边忙于风险监控,另一边对“保险为民”丝毫不放松,税优健康险制度作为保险业首个针对个人的税收优惠保险政策,自然会加倍重视。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陆家嘴论坛就明确提出要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落地,推动传统养老模式向医养转变。据21世纪经济报道,保监会已于近日对北京市场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的经营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此次调研和会议的目的主要是鼓励保险公司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提升全社会对商业健康险的消费意识,释放社会购买力,提高健康险在人群,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群体中的覆盖率。【慧小保说】 前期,保险公司争取试点资格相当积极,后期,实际试点的效果却不佳,此次针对个人放开,保费就会迅速提升吗?虽然面临种种困境,但是作为政策性保险产品,作为监管层推进保险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尝试,税优健康险不应该陷入“以房养老”尴尬境遇。四、投资型险种规范升级 保监会拟选部分险企开展检查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保监会在前期对万能险进行分析规范的基础上,正在就人身险产品中同样具有投资功能的分红险、投连险予以全面梳理,并将明确下一步相关监管措施。今年保监会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拟选取部分保险公司开展全面业务检查,重点检查销售误导、客户信息真实性、业务合规性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依法处罚,并责成公司整改。【慧小保说】 金融产品的信披透明性一直是衡量投资是否安全的重要参考指标,投连险类似于基金产品,投资风险系数高于万能和分红,也应该有类似基金产品的运营规范。伴随中短存续期产品的持续发酵,万能险保费规模已经开始大幅下滑,不在中短存续期之列的投连险则有抬头之势。投连险应该是极其考验险资投资能力的,是否能代替万能险成为投资型产品的头牌,值得期待。新政落地 保险之外天空更广6月21日,保险业资产管理协会发布《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基金总规模为100亿元,第一起规划投资20亿元,期限不超十年,到期后不进行滚动投资。方案提出各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认缴金额,后期可在交易所通过转让、股权回购等方式退出。【慧小保说】 保险扶贫项目推进神速,扶贫基金本月将完成第一笔投资。自从保监会发布相关文件后,保险扶贫事宜被提到战略层面推进,落地神速。保险扶贫是好事儿,但切莫当成保险公司比拼脸面的平台,宜结合自身情况合力推进;也不应成为保险公司的负担,扶贫是公益,不应当做政治任务推进。财政部今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补充了再保险“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该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慧小保说】 “营改增”在保险业试点近两月,有关再保险的“营改增”适用政策方才出台,虽然晚了点,但总算是有据可依。放眼整个保险行业的“营改增”进程,还在紧张的磨合之中,还需要时日,还需要不断的完善,最终的减税效果也有待进一步的评估。据中国证券网报道,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今日举办的“2016·青岛中国PPP论坛”上表示,保监会将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的优势,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参与PPP模式研究与实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如何利用PPP模式结合保险基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陈文辉表示,首先是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其次是支持保险资金运用创新,再次是切实有效管控风险。【慧小保说】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保险资金参与PPP模式无疑有着诸多优势,一是可以更好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保险行业风险监管的优势,降低风险成本。地方政府可以为有保险资金参与的PPP项目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便于保险资金在服务实体经济中能更好的进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