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售复停售,狂飙5年,监管纠偏下的百万医疗险横盘大调整互联网+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21-04-27 09:56 /
大波短期健康险停售,监管再打补丁,严禁续保表述各种“擦边球”行为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号,以下简称“7号文”),5月1日,是不符合该规定的短期健康险停售的日子。

然而近期,围绕短期健康险却产生了不少纷争。有代理人集体控诉误导的,有竞争对手趁机浑水摸鱼,想要抢一波市场的,不一而足。

纷扰之中,监管部门在4月22日的一则新规又再度投下一枚炸弹,引发行业热议,讨论的焦点在于时间紧迫,在于监管的初心,也在于保险公司的左右为难,有可能引发的舆情危机风险事件,乃至百万医疗险(短期健康险中最具争议的险种)的终局命运。

如今,子弹已经飞了几天,是时候,来谈谈这些议论纷争了。

百万医疗险始于2015年,爆发于2016年,野蛮起步、一路高速发展,成就了大量的“网红产品”,然而也逐渐酝酿了诸多风险,如今,在监管的强力刹车纠偏之下,自然会横盘调整一段时间,但相信经历理性的回归、市场净化后,在更成熟的市场需求勃发后,其会迎来真正可持续的繁荣。


大波短期健康险停售,监管再打补丁,严禁续保表述各种“擦边球”行为

距离5月1日愈近,保险公司宣布短期健康险停售的节奏愈发加快。近期,多家人身险公司官宣旗下一大波短期健康险产品将在5月1日前正式停售。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保险公司旗下代理人因为不满短期健康险停售而集体维权的消息开始在保险圈内持续发酵。

对此,监管很快就明确了态度。4月22日,监管部门通过产品报备系统再发新规,主要针对短期健康险的续保表述做出进一步明晰,要求必须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同时,根据新规要求,短期健康险条款中还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XX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XX周岁”等类似表述,杜绝各类有可能引发歧义的行为。

此外,《通知》规定,各公司应当及时对已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调整,并制定方案在已售保单保险期间届满后以表述规范的产品予以替换,对于主动停售的产品严禁假借监管规定为由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

很明显,这是在近期一系列的短期健康险风波之后,监管在“7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打补丁”,旨在严格限制各种可能引发歧义的续保表述,并要求保险公司切实解决新旧产品的销售衔接问题,彻底杜绝各种风险隐患。

其背景是,以百万医疗险为代表的短期健康险在过去数年狂飙突进,但与此同时,其隐含的风险也日益突出,无论是7号文,还是新规,实际都是在处理积弊,以防止积重难返,给未来埋下更大的风险隐患。

代理人集体维权事件的出现,或许正是令监管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对续保表述进行严格规范的导火索。


新规进一步压缩“操作空间”,精算师高呼“忙疯”,险企忧虑维权事件重演

4月22日,监管关于短期健康险的新规甫一出炉,即在业界引发强烈关注乃至争议。

精算师群体首当其冲,高呼“压力山大”,因为不少公司此前围绕短期健康险新产品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按照新规进行调整,意味着很大的工作量,而此时距离5月1日,只剩1周时间。

而对于一些公司而言,尤其是近年来大力发展百万医疗险、积累了不少存量客户的险企而言,新规出台带给其的压力远不只“精算师加班”那么简单——他们普遍忧虑代理人维权事件在本公司重演。

不久前曝光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因百万医疗险停售集体维权事件虽然没有掀起大的舆论风波,但其带给行业的教训却是深刻的,每一张保单不仅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代理人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当其中一些客户已经罹患疾病,亟待保险公司理赔,却被告知先前是被误导了,所投保百万医疗险并不能保证续保,而且现在要停售了……客户、代理人的情绪反弹势必是强烈的。

从『慧保天下』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在新规出台之前,保险公司普遍抱有一定“侥幸心理”,认为在百万医疗险的续保表述上还存在一定的“操作空间”,但4月22日新规的发布,实际上已经堵死了这种可能。

有业界人士认为,监管应该给予一定过渡期,甚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便于保险公司逐步消化这其中的风险。

但从监管的立场出发,短期健康险一面“承诺续保至XX岁”,一面保留随时停售的权力,确实无法长期保证消费者权益;“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只是权宜之计,且破坏了监管制度的刚性,无助于根本问题的解决。

虽然有争议,但险企的产品切换已经紧锣密鼓开始。据了解,一些百万医疗险大户正加班加点研究应对,抓紧在最新的政策框架内制定合理转保方案,以确保队伍稳定、客户稳定。


百万医疗险迎最严厉监管,整治销售误导,有望市场净化后的理性回归

2012年以来,伴随互联网保险大发展,险企不停探索可以在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产品类型,在理财型产品、碎片化的产品之后,又将目光投向了保障型产品,迫切想要开发出一款符合互联网交易特征的风险保障型产品——件均保费低,且直击用户痛点。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低保费、高保额,主要依靠高免赔额控制风险的百万医疗险应运而生,并迅速走红网络。

据众安联合艾瑞咨询发布的《2020年中国百万医疗险行业发展白皮书》,百万医疗险自2016年正式诞生以来,用户数量与参与保险公司主体数量都呈现较快增长,2019年用户规模已达6300万人,2020年将突破9000万;保费规模也从2016年的10亿元增至2020年的520亿元,预计2022年突破千亿,2025年达到2010亿元。

百万医疗险虽高速发展,但其因为通过互联网销售,信息不对称、产品捆绑、销售误导、健康告知虚化、理赔困难等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该类产品投诉率一直较高。

而这其中,有关续保的相关表述,又是最容易出现误导之处。例如,很多产品声称“承诺不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而拒绝续保”,“最高可续保至XX岁”,但其同时又保留了“本产品一旦停售,不再续保”的内容,实质就是无法保证续保——据统计,过去数年,宣布停售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已将近2000款。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银保监会于1月下发7号文,而4月22日所发的新规,则是对7号文中有关“续保表述”的进一步明确。

7号文以及4月22日监管新规对于百万医疗险发展的影响注定是深远的。当代理人没有办法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的产品续保至XX岁”,势必会大大降低产品的“吸引力”——可以说,百万医疗险正迎来最严厉、最彻底的整顿,势必要经历一个阵痛期。

这一过程注定是艰难的,因为对于很多险企而言,短期健康险是一个利润颇丰的险种。在《谜之赔付率!分化下的短期健康险各寻出路,还有这些终极要义》一文中,『慧保天下』曾汇总2020年多家公司的短期健康险赔付率。整体来看,大多数公司综合赔付率是低于50%的:26家财险公司中,12家综合赔付率低于50%;66家人身险中,53家综合赔付率都低于50%。


堵疏须结合,大环境制约长期医疗险发展,这两大矛盾尤需化解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严格规范短期健康险发展还有另一重含义,即鼓励发展长期医疗险。

短期健康险占比过高,一直是国内商业健康险市场的一大特点,然而消费者更需要其实是长期医疗险——因为人在进入老年之后,才是最需要医疗险的时候,但短期医疗险因为存在停售可能,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客户获得长期保障的需求。

监管部门对于这一现状显然是不满的。银保监会原副主席黄洪就曾公开表示,现在市场上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多是短期产品,今后必须加快发展长期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下一步,我们监管的导向是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长期健康保险产品,不鼓励发展短期健康险。但是不鼓励不等于是要限制。”

方向是明确的,但对于一个险种,尤其是健康险种而言,其发展断然无法脱离大的社会经济背景,居民收入水平、风险保障意识,乃至基本医保制度、监管政策等,都将对其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不是凭借险企一己之力就可以改变的。

而目前来看,在国内规范医疗险也好,发展长期医疗险也罢,都还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一一厘清:


短期医疗险VS长期医疗险

整顿短期医疗险之后,长期医疗险仍难获大发展

在规范短期健康险的同时,为推进长期健康险发展,监管也出台了《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险企发展可调费率的长期医疗险。

该政策出台后,一些公司确实尝试了可调费率的长期医疗险,但目前仍未形成气候。这一方面是源于险企经验数据的匮乏,另一方面更源于对于未来的担忧。

相比其他长期人身险,长期可调费率医疗险的经营难度更大,需要在客户行为方面额外增加举措进行管控,一方面防止过度医疗,一方面维持对健康体的吸引力。所以产品设计上,需要有对健康人群和不健康人群的双向调节——类似车险“无赔款优待”制度,没有出险的客户可以享受更高的保费折扣,而出险的客户需要缴纳更多的保费。

然而,目前的长期医疗险费率调节是单向的,在这种情况下,“可调费率”成为了伪命题,因为一旦整体涨价,健康的人就会退出转而投其他费率更低的产品,而不健康的人不会因为调价而离开,加速“死亡螺旋”,导致“调费”还不如“不调”。


人身险公司VS财产险公司

管住了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的短期健康险业务怎么办?

按照目前的监管制度,健康险属于人身险范畴,相关制度由人身险部主导拟定,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都可以经营健康险业务,只不过在具体监管方面,财产险公司的健康险业务由财产险部以及各银保监局的财险处负责实施,而人身险公司的健康险业务由人身险部以及各银保监局的人身险处负责落实。

不同的业务监管部门,因为所监管业务特点、模式不同,在监管思路上也将或多或少存在差异,这会导致监管部门针对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的健康险业务监管存在尺度不一的问题。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财产险公司在健康险领域实际上表现的更激进,在很多创新型险种发展中,如近年的百万医疗险、特药险以及惠民保等产品的发展中,往往都是财险公司冲在一线。

监管约束强度不同,事实上会造成一种市场竞争的不平衡,当财险公司采取更激进的市场策略时,如果人身险公司不选择跟进,则无疑会陷入被动的状态。

从根本上来看,要想杜绝各种乱象,不仅需要监管政策的规范,还需要从根本上提升消费者的保险认知水平。当下,市场主体已经明确感知到了消费者的成长,尤其是在中心城市市场,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一代消费者其保险认知水平甚至超过了一些不专业的代理人,这倒逼险企对产品、渠道进行革新,致力于提高代理人的专业水准。当市场趋于成熟,市场乱象自然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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