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通报将被约谈!银保监会发布2021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互联网+
1月20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从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和产品报送管理四个方面,共列出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73条。并要求保险公司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从内容看,与《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18版)》的52条相比,新版负面清单新增21条,其中产品条款部分增加8项,责任设计部分增加6项,原费率厘定和精算假设合并,共增加5项,产品报送增加2项。
值得注意的是,新增内容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较为突出,如“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条款表述为误导销售提供便利”“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约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以及“产品条款中约定将等待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作为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属于侵害消费者利益”等。
2018年,银保监会组织开展了人身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并发布表示“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即《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18版)》。2019年以来,银保监会建立了人身险产品通报机制,以季度为单位多次通报人身险产品存在问题。2020年有58家公司人身险产品存在问题被通报,增额终身寿、“保证续保”医疗险、等热门产品纷纷被点名,“万能险产品的万能账户以日为单位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不合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等被通报内容也直接出现在负面清单中。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从严监管产品,充分发挥产品通报、“负面清单”等机制的长效作用,定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对通报次数多、问题屡查屡犯的公司,采取包括监管约谈、监管问责并公开披露处理结果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持而不息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
附:《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