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点名30家公司产品问题,最火的增额终身寿要凉凉?互联网+
这已经是本年度第三次就该类问题进行通报,相较前两次通报的20家、19家公司,在数量上有显著增长。
最热门的产品得到最多批评,终身寿、医疗险都在通报中被多次点名,一向以产品定价激进著称的信泰人寿、恒大人寿此次也被指“产品费率厘定存在较大利率风险”。
据『慧保天下』了解,通报中多次提及的“终身寿”,主要就是指“增额终身寿”——2020年最火的寿险产品类型之一,监管对其的定性颇为严厉,斥其可灵活减保,且无比例限制,实际涉嫌“长险短做”。
而据专业人士介绍,现阶段增额终身寿最大卖点就是灵活减保,如果停止该功能,则增额终身寿的市场竞争力将大大减弱。
银保监会一口气点名30家公司,斥长险短做、医疗险续保、个别公司费率厘定存在较大利率风险
《通报》内容显示,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以及监管报告审核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产品设计问题
一是长险短做问题。如,复星保德信、同方全球人寿和华泰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产品可灵活减保,且无比例限制,存在长险短做风险。阳光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产品前五年退保率过高,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二是万能险产品问题。如,中华人寿报送的某万能型终身寿险,其万能账户以日为单位进行结算,但备案材料中并未说明其具备万能险按日结算的账户管理方式和管理能力,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产品条款表述问题
一是续保约定不合理。如,中韩人寿、和泰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和中邮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条款约定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公司如未收到不续保申请,则视同申请续保,侵害消费者选择权。太平人寿报送的某意外伤害保险,续保流程不合理,存在误导风险。
二是续保约定不完整。如,交银康联人寿和中华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续保申请方式等内容缺失。
三是医疗处方审核约定不合理。如,爱心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处方审核主体为第三方服务商,而非保险机构,未明确列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审核责任。
产品费率厘定问题
一是产品费率厘定存在较大利率风险。如,信泰人寿和恒大人寿报送的2款两全保险,利润测试投资收益率过高,与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不符。
二是健康保险产品基于基因检测结果进行区别定价。横琴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条款约定可根据指定机构基因检测结果调节费率水平,不符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
其他问题
一是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如,大家养老报送的某医疗保险,精算报告未经总精算师签字。
二是法律责任人任职资质不合规。如,工银安盛人寿未严格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有关要求,任命不符合资质人员担任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外,有17家公司因报送的2021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存在问题,银保监会点名:
人保寿险、富德生命人寿等公司未按期提交报告;
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泰康人寿等公司缺少具体费用率水平等详细内容;
前海人寿、建信人寿、农银人寿、英大人寿、百年人寿、中邮人寿、中信保诚人寿、友邦人寿、同方全球人寿、中融人寿等公司缺少产品是否为单独销售或组合销售等信息。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通报中指出,下一步将在行业“开门红”、新政策实施等关键节点,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保险公司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
爆火的增额终身寿涉“长险短做”
自2019年4.025%预定利率的年金险落幕后,3.5%复利增值的增额终身寿险逐渐走红。
据『慧保天下』统计,仅2020年上半年,光大永明、百年人寿、华贵人寿、爱心人寿、信泰人寿、横琴人寿、弘康人寿、君康人寿、信美相互、光大永明、中英人寿等公司纷纷主推3.5%定价利率的增额终身寿险,就连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也加入了增额终身寿险的推新阵营。
增额终身寿险逐渐成为一段时期内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然而如今,随着监管的点名,增额终身寿可能要彻底凉凉了。
银保监会在《通报》中称部分公司的存在“长险短做”的问题,举出的例子是复星保德信、同方全球人寿和华泰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产品可灵活减保,且无比例限制。而阳光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产品前五年退保率过高,也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据『慧保天下』了解,因终身寿险被通报的几家公司主要都是因为“增额终身寿”。监管对其进行点名批评,且直指其灵活减保,无比例限制的特点,并已经严格禁止人身险公司调整增额终身寿现价,也严禁险企乱用投资回报假设。
有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增额终身寿要彻底凉凉了,因为现阶段增额终身寿最大卖点就是自由减保,如果停止该功能,则增额终身寿的市场竞争力将大大减弱,只适合做传承用。
医疗险也成“重灾区”
近年来,医疗险成为健康险领域最火爆的产品类型之一,2020年,惠民保更是火遍全国,或许也正是因为过于火爆,其暴露出的问题相较其他产品也更多,在此次《通报》中,银保监会也专门对医疗险中存在的几种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主要与续保约定有关:
其一是续保约定不合理。如,中韩人寿、和泰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和中邮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条款约定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公司如未收到不续保申请,则视同申请续保,侵害消费者选择权。太平人寿报送的某意外伤害保险,续保流程不合理,存在误导风险。
其二是续保约定不完整。如,交银康联人寿和中华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续保申请方式等内容缺失。
其三是医疗处方审核约定不合理。如,爱心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处方审核主体为第三方服务商,而非保险机构,未明确列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审核责任。
信泰、恒大因费率厘定存在较大利率风险被点名
近年来,信泰人寿凭借激进的产品定价,在市场上颇受广大中介渠道器重,然而,在此次《通报》中,其也受到了点名批评。
《通报》指一些产品费率厘定存在较大利率风险,如,信泰人寿和恒大人寿报送的2款两全保险,利润测试投资收益率过高,与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不符
这或意味着信泰人寿想要继续依靠激进产品定价抢占市场将变得不再现实。
横琴人寿也受到点名,原因是健康保险产品基于基因检测结果进行区别定价。《通报》称横琴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条款约定可根据指定机构基因检测结果调节费率水平,不符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
附
2019年以来,银保监会几乎每季度对人身险产品问题进行通报,备案产品核查已称常态化。2020年以来共进行通报了3次,日期分别为1月10日、7月2日和12月31日。共有57家公司被通报,其中12家公司被点名通报两次。
注:加黑部分为被通报两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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