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扩大保险资金运用空间,银保监会对《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7号)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新一版《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版《通知》)。
与银保监发〔2019〕7号文相比,新版《通知》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放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
例如,取消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要求;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
数据显示,截至1季度末,我国保险业资产总规模2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3.66%,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9.43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保险行业通过投资债券、股票、债权、股权等方式累计为实体经济融资16.6万亿元。
下一步,银保监会还将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保险资金发挥期限长和来源稳定等优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条件放宽,取消发行人总资产要求
5月27日,银保监会向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7号)。
与《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7号)旧版文件相比,新版《通知》呈现四大变化:
一是放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
二是取消可投债券的外部信用等级要求。取消可投资的二级资本债券的债项评级(AAA级)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债项评级(AA+级)要求。
三是明确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应当达到银保监会规定的标准,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
四是要求保险机构按照发行人对资本补充债券权益工具或者债务工具的分类,相应确认为保险机构的权益类资产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并纳入相应监管比例管理。
具体来看,新版《通知》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1)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保险资金投资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按照发行人对其权益工具或者债务工具的分类,相应确认为权益类资产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纳入相应监管比例管理。
(3)保险机构投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其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应当达到银保监会规定的标准,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保险机构持有资本补充债券期间,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应当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4)保险资金投资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其发行人应当符合公司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和治理良好、经营稳健两个条件。
(5)保险机构应当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审慎判断投资的效益与风险,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6)保险资金投资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生重大风险,引发触发事件的,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银保监会表示,新版《通知》
有利于丰富保险资产配置品种,拓宽保险资金配置空间;
有利于扩大保险机构投资自主权,将投资价值和风险判断的权利更多交给保险机构;
有利于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
有利于扩大资本补充债券投资者群体,完善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
同时,新版《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审慎判断投资的效益与风险。据悉,自新版《通知》印发之日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7号)废止。
19.43万亿保险资金余额如何运用?符合国家导向的项目将从范围和比例上给予政策支持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保险行业通过投资债券、股票、债权、股权等方式累计为实体经济融资16.6万亿元。”5月27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是表示。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保险业资产总规模为21.72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9.4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6%、13.9%。
从配置结构看,保险资金投资流动性资产1.04万亿元,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5.38%;固定收益类资产13.15万亿元,占比67.67%;权益类资产4.38万亿元,占比22.57%;投资性房地产0.19万亿元,占比0.98%;其他投资0.66万亿元,占比3.4%。
表1 2020年1季度末保险资金配置结构
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对外披露的2019—2020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综合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年末,我国资管产品存续总规模2.86万亿元,而股权投资计划1585亿元,仅占5.5%。
(亿元)
图1 2018—2019年年末保险资管机构产品存续情况
此前,银保监会曾于3月25日发布保险资管产品新规,并分别制定了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配套细则。
其中,在《关于规范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股权投资计划可以投资以下资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这也为保险资管投向股权类基金正式开了口子,股权投资计划的占比有望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保险资金发挥期限长、来源稳定等优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长期融资支持。
二是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加强政策引导,对符合国家导向的投资项目,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给予政策支持。例如取消保险资管产品发行许可,修订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产品等产品政策,拓宽服务实体企业的范围。
三是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力度。
四是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
未来,保险资管机构有望进一步积极引导长期资金入市,为当下资本寒冬中的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带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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