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寿险公司拟由合资变中资,中韩人寿15亿引战计划吸引5家企业公司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22-03-29 14:43 /
中韩人寿曾9个月连换4任总经理

继小康人寿后,又一家寿险公司将由合资变为中资险企。

3月25日,上市企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600120,简称"浙江东方")发布公告称,经广泛征集,已经有5家意向投资人于3月18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摘牌浙江东方参股的中韩人寿,并在3月23日完成竞争性谈判,于3月24日完成增资协议签署。

根据公告显示,此次中韩人寿拟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合计释放41.68%股权。其中,中方原股东浙江东方拟出资3.03亿元,外资股东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不参与此次增资。

这意味着,一旦该股权变更及增资方案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中韩人寿股权结构将呈现重大变化,原中方股东浙江东方持股比例下降至33.33%,但仍是第一大股东,而外方股东韩华生命持股比例降至24.99%,中韩人寿将由合资险企变身为中资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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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人寿15亿元引战增资计划达成意向,5企业有意参与增资

历时将近一年时间,中韩人寿引战增资方案终于有了眉目。

据浙江东方发布的增资方案,中韩人寿此次拟引战增资15亿元,原中资股东浙江东方还将额外出资3.03亿元参与此次增资,而原外资股东韩华生命不参与此次增资。

此次有意向参与增资的5家企业包括,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金控")、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金")、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电力")、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交发")及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5家外部投资人。

此次增资方案一旦获批,中韩人寿原中资股东浙江东方的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50%降至33.33%,但仍为第一大股东;原外资股东韩华生命因为不参与此次增资,其持股比例将按比例下降,由目前的50%降至24.99%,但保留了第二大股东的位置。此外,5家新引入股东,长兴金控、温州国金、温州电力、温州交发、证裕投资持股比例将分别为20.23%、5.52%、5.49%、5.49%和4.95%。

根据《外商投资法》,在中外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也就意味着,一旦此次交易正式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中韩人寿将由合资险企变为中资险企。

不过,在强化保险法人公司治理的大环境下,监管部门对于保险公司股东提出了更高的准入门槛,这是导致一些险企难以顺利增资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次,5家有意参与中韩人寿增资的企业,最终其资质能否获得监管部门审核,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事实上,早在2021年4月,中韩人寿就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发布了增资信息,拟新增注册资本15.012亿元,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8.18亿元。在增资信息发布不久,浙江省国资委联合浙江产权交易所举办“浙江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介会”,共推出48个混改项目,中韩人寿增资引战项目作为首个推介项目亮相推介会。

作为浙江地方国企控股的保险企业,不难发现,此次中韩人寿吸引的5家战略投资者中,其中4家也都是浙江省地方国资企业,只有1家为注册地在上海的、券商子公司。

具体而言,长兴金控是湖州市长兴县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温州金控是温州市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温州电力、温州交发都是温州市国资委旗下控股子公司,证裕投资则是国泰君安证券全资子公司。

浙江东方表示,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将依托新股东赋能,把握长三角区域优势,致力于达成“个人及家庭风险保障、财富管理及健康服务全生命周期的品质保险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同时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民生,创新产品和服务,打造保险服务共同富裕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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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人寿曾9个月连换4任总经理,成立十年亏损近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由浙江国际贸易与韩华生命保险共同设立,双方各自持股50%,初期注册资本为5亿元。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正式拉开国资国企改革的帷幕。10月,根据浙江省国资委有关指示,中韩人寿原股东省国贸集团启动资产重组计划,以控股上市公司浙江东方作为平台,将省国贸集团主要金融业务(含信托、人寿保险、期货业务)注入浙江东方,将后者打造成为一家浙江省金控上市平台。

2016年8月,浙江国际贸易将所持中韩人寿50%股权转让给浙江东方,同时由浙江东方与韩华生命保险分别按比例增资5亿元。一年后,中韩人寿股权变更、增资方案相继获批。到2019年,中韩人寿中外方股东再次按比例增资5亿元,经过两轮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由最初的5亿元增至15亿元。

在股东不断增资的背后,也是中韩人寿不断布局发展消耗资本金的过程。截至目前,中韩人寿在浙江、江苏和安徽拥有30多家分支机构,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其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20.88%。就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而言,已经接近监管红线,亟待增资。

从业绩来看,成立10年以来,中韩人寿已经累计保险业务收入近49亿元,而累计亏损也已经达到8.73亿元,在2020年实现盈利816.36万元后,2021年再度出现亏损。

编辑

在浙江东方接手后,中韩人寿高管变动频繁,曾在9个月内更换了4任临时总经理。资料显示,2018年7月,韩方股东代表丘暾完卸任中韩人寿总经理一职后,中韩人寿委派中方股东代表李谦负责代行总经理职权。3个月后,李谦不再担任临时总经理,而由韩方股东代表赵定奎接任该职位。

2019年1月,中韩人寿又一次发布公告,由中方代表卢海燕担任临时总经理,赵定奎不再担任临时总经理;2019 年4月,经中韩人寿审议通过,拟聘任中方代表桂文超担任中韩人寿总经理,并于2019年6月职资格获批。公开资料显示,桂文超曾担任中国人寿、人保寿险等多家公司的省级分公司总经理,也曾担任国美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几乎与桂文超同时就任的还有中韩人寿现任董事长。2019年4月,经银保监会核准,金朝萍正式担任中韩人寿董事长一职。公开资料显示,金朝萍现任浙江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此前其曾任浙江东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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