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分四档、中小险企生存状况不因改革而变、阈值监管全力维稳……来听刘峰主任说二次商改行业动态
6月9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二次商车费改正式拉开帷幕。在传言传了很久之后,靴子终于落地。
作为中国产险业的头等大事,作为事关数亿车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二次商车费改的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各种关注,在不同的当事人中间也引发了不同的反响。
对于消费者而言,保险费又要降了,喜事;而对于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说,这意味着保费充足度又要进一步降低,赔付率或将上升0,费用率或将下降,最终结果也许是好的,与利益相关方博弈的过程却注定是痛苦的。
更重要的是,费率的改变还只是浅层次的变革,在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的过程中,市场规律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优胜劣汰效果逐渐突出,险企单纯计较于手续费率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充分利用改革窗口期,找准定位,通过能力的全面提升,实现差异化发展,才是长久之计。
着眼当下,放眼未来,现在先来看看二次商车费改当中最值得注意的那些细节吧。
深圳“双70”,河南“80-75”,天津河北等八地“双75”,其余“单75”,费率浮动划分四档
地域不同,车险市场也往往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几乎每一次商车费改方案都会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二次商车费改中,这一情况仍然存在。整体上,监管为此次商车费改划分了四个档次:
其中,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大连、宁波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即所谓“单75”政策。
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0-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0-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0-1.15范围内使用。
费率是商车费改当中最核心的要素之一,但却不是唯一。值得关注的是,在此轮商车费改逐步推开的过程中,行业对于车险数据的积累,车险费率的厘定,汽车车型的研究,汽车零整比系数的研究,以及汽车安全性的研究都已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如果说从2015年6月开始的商车费改试点,只是完成了新旧条款的切换,那么在二次商车费改实施过程中,一些更深层次的变化将逐渐体现。
一方面或许是车险条款将更加丰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介绍,中保协已开发完成车损险全面型示范条款、机动车出境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示范条款等三个新的行业示范条款并公开发布。另有新能源车示范条款等正在进行研究开发。
12家保险公司申报了118项创新条款,主要涉及车联网、新能源汽车、三责险责任扩展等近30个领域。中保协对其中的52个条款进行了评估,有4个条款获得创新型认定,2个条款“机动车钥匙丢失或损失费用补偿保险”和“机动车油污责任险”已获得批复。
不过,对于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的一些自发的按里程计费、闲时退费等创新型产品,监管仍持否定态度,有消息表明,后期在这方面,有可能会强化监管。
另一方面费率的厘定也有望更加精确。朱进元透露,中保协将成立行业“费率算定办公室”以及“非寿险精算研究院”为保险公司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提供参考依据。
以价控费初衷不变:加大高费用率地区放行区间
按照此前的坊间传闻,保监会将根据当地市场的综合费用率水平来确定具体的系数,超过40%的将实施“双75”政策,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标准似乎并没有这样简单。
深圳实施“双70”政策,数据显示,作为较早进行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城市,深圳车险市场发展较为平稳,无论是综合费用率还是承保利润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7年前4月,其承保利润率高达5%,而行业平均水平不过1%。
不过在北上广深,以及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地区中,深圳市无论是综合费用水平还是承保利润水平,表现都不是最优的,在二次商车费改中,深圳再次充当了改革先锋的角色。
另外一个较为出乎意料的省市是河南省,该省既不是“单75”,也不是“双75”,而是自主核保系数最低0.80,自主渠道系数最低0.75,可以说是介于“单75”与“双75”之间。
数据显示,2017年前4月,河南省车险市场的综合费用率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达到了45%左右,但得益于综合赔付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仍然实现了1个百分点的承保利润。
按照此前的坊间传闻,“单75”政策主要针对的将是综合费用率超过40%的地区。
从目前得到的消息来看,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八地将实施“双75”政策,从掌握的数据来看,2017年前4月,上述八个地区的综合费用率确实都已经超过了40%。保监会通过二次商车费改,进一步降低保费充足度,希望借此降低险企费用空间的态度明确。
不过,从2017前4月的数据来看,并不是所有综合费用率超过40%的地区都会实施“双75”政策。实际上,2017年前4月,第一批实施商车费改的地区中,黑龙江、山东综合费用率也都超过了40%;第二批实施商车费改的地区中,内蒙古、吉林、新疆也是如此;第三批实施商车费改的地区中,云南、西藏的综合费用率也都超过了40%,但这些地区暂时实施的都是“单75”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保监局在抑制市场竞争方面还是存在较大的量裁权的,地方保监局认识不同,则政策执行的效果就有所不同。不过,近期,保监会已经下发了《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并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的趋紧,保监会或将收紧各地保监局的权限,对费用竞争采用更加统一的严格管制措施或未可知。
中小险企生存困境加剧?中小险企问题不因费改而产生,也不会因费改而消失
在寡头垄断特征明显的车险市场,大公司的走势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业的走势,大公司盈,则行业盈;大公司亏,则行业亏,中小公司在持续的亏损中,存在感始终不高。
二次商车费改来临,更加考验险企的风险识别能力、服务能力等,中小公司的处境再度引发业内人士关注:深化改革会不会令中小公司更加艰难?
在6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应,简而言之,中小险企问题不因费改而产生,也不会因费改而消失。
“中小公司经营困难,在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会存在。因为车险市场是一个竞争充分的市场,新进入的主体,要想获得自己的发展空间,必然要在各个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比如资本金,专业技术和能力,以及人才等等。
随着商车费改的深入,市场规律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而市场的规律就是优胜劣汰。
中小公司的出路在于:自我施压,在本身不具备和大公司竞争的前提下,就要避其锋芒,找准市场定位,实现突破。在改革窗口期,努力提升风险识别能力、进行成本管控能力等,在车险市场依然会有生存发展空间。”
其实,很多市场的经验都已经表明,车险本身就是一个更加适合寡头的游戏,对于广大中小公司而言,颠覆既有市场格局希望渺茫,在这样的情况下,倒不如另辟蹊径。
祭出“阈值监管”+整顿乱象通知,保监会全力维稳二次商车费改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是大家对过往商车费改的一贯印象,而在此轮商车费改当中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保监会一方面采用了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另外一方面,还推出了严格的管制措施,以抑制市场过度竞争。
这其中,除了连续三年开展车险现场检查外,最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阈值监管”——险企分支机构综合成本率不能超过费改前三年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的平均值,否则就将被叫停相应地区的业务。
以“阈值监管”为武器,监管对于过度市场竞争严惩不贷。据刘峰介绍,2016年,针对部分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保监会累计下发181份监管提示函、77份质询函,39份监管函,责令39家次保险公司在相关地区停止使用商业车险产品并及时修改。上述产品监管措施约覆盖全国经营车险省级保险机构数量的30%。
二次商车费改来临,因预期保费充足度将进一步下降,保险公司掀起新一轮的手续费竞争浪潮。多位业内人士都对『慧保天下』表示,商业车险市场竞争目前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市场很乱”,部分地区商业车险的费用率已经达到50%以上,甚至60%以上。
保监会显然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刘峰表示,近期将印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建立车险理赔基础指标监测和通报机制。
可以说,监管是准备在一方面深化费改的同时,一方面持续加压,防止市场过度竞争,同时打击因为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各种数据造假行为。(详见《为二次商车费改清障,监管拟七条重典围堵车险乱象》)
有确切消息表明,在二次商车费改正式落地后,阈值监管仍将持续,而针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利用准备金的提取“调节”经营数据的情况,保监会还将在相应的监测中重点关注准备金的有关数据。目前已经有多家保险公司因为准备金提取不规范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