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交给你了”,写在银保监会开工之际政策解读

银保监会开工,然而,保险领域未完待续的万丈红尘依旧鲜明。

本周银保监会召集各地保监局、银监局,分班次进京讨论机构改革事宜。下一周,首次覆盖银行、保险机构统一召开的公司治理相关会议,设定的主题也令人期待。秉承银保监会开会要求“少讲成绩,多谈实际问题”的调子,我们也从问题维度出发,盘点一下那些原保监会交接给新机构的未了事宜清单。

 

诚然,旁观者与局中人不同。不在局中,不知当局之难。旁观者清,言辞表达起来可以左右逢源,而执掌一事,往往左右为难。惟愿能以旁观者的超脱,能够与局中人互补视角。

 

银保监会已经开工,然而,保险领域未完待续的万丈红尘依旧鲜明。



大修保险法待续

分歧较大,进度暂停,视角有待厘清


2014年,保监会启动《保险法》第二次大修。从公开的修改方案看,与2009年首次大修不同,这次围绕“保险业法”段落着笔,对“保险合同法”基本没有触动,对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梳理不多。原因可能在于,司法实践可供上升的稳定成熟经验不多,也和部门立法的视野有关,出发点是为监管赋权,以便利部门执法为依归。

 

大修工作不紧不慢做了三四年,开了无数次论证会、沟通会,仍存在前瞻性欠缺、意见整合困难的问题。有些修改在内部也有不少交锋,观点相左。对于若干“口袋”条款、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保险消费者”概念等即存在意见分歧,在某些方面甚至立场针锋相对,如“禁止给予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有人坚持这是有理有据、不能动摇的上位条款,有人则指斥这一法条阻碍创新、难以界定,具体的修改动作只能搁置。

 

相关部委对投资型保险属性、营销员法律形式、权限分工、投资渠道和品种等,也提出了不少意见。据悉《保险法》修改未能列入一类立法计划,原国务院法制办反馈了修改篇幅失衡、授权性条款过多等否定性质较强的意见。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展现出修法的紧迫性、必要性。

 

立法是为监管立心、为行业立命的“大功德”,更需要洞察未来,前瞻市场成长。今天,保险立法职责已明确划归人民银行。看来,《保险法》修改作为一道没有做完的主观题,势必另起炉灶。也好,参与工作的位置调换了,视角也就变了,很多属于口水仗、角色偏差的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



立规中介市场

根治乱象,监管价值框架尚有待确立


保险中介市场收入了全国绝大部分的保费,但也一直是各种乱象丛生的是非场,整治中介乱象一直被监管部门当作重点来抓,但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众所周知,受人事因素、风险事件和国家层面立法的影响,这些年保险中介监管思路前后变化较大,普遍反映监管取向难以预期。审批窗口多次关闭和重开,准入门槛水位频繁升降,从业人员资质要求莫衷一是,中介牌照买卖交易暗流涌动。

 

其中最典型的争议针对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实缴资本门槛,典型观点认为,保险中介承载的是委托代理、居间法律关系,具有交易撮合、人脉驱动、技术输出的特点,不存在风险外溢,因此无需过高的资本缓冲垫。

 

亦有观点认为中介市场缺少稳定的顶层设计理念,工作轴线不够清晰。原保监会中介部既承担机构监管主责,又有功能监管职能,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话语权较弱。财产保险、人身保险部门与其观点不相一致,由来已久,中介监管颇有为难之处。

 

因为底层的共同理念缺失,中介方面除了规则翻盘较快,概念系统也反复折腾。试图整合销售行为主体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概念,始终没有被市场所接纳。今年保险经纪、公估监管规定同日出台,中介领域三大基础性制度中,唯独代理人规章未能抢在改革前浮出水面。

 

代理营销体制直接关联保险公司队伍、成本等核心利益。坊间传闻,拟定中的代理人规章,与上位法概念衔接对应,全盘改变立法路径,包罗全部机构和自然人范畴的代理关系,不过业界呼吁的独立代理人能否“扶正”尚在未定之天,兼业代理资格存废也不明确。业界普遍猜测,在新的监管体制下,银行卖保险需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规定,极有可能被取消。

 

“法律不能被制定,只能被发现”,任何立法不能成为脱离实际的臆想。或许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唯有带有清晰的“认知地图”,即观察分析问题的价值框架,才能让监管行动找到方位感、着力点。



梳理资金运用

旧账层层累积,转向“管住后端”压力大


在经历了由于险资运作直接带来的种种轩然大波之后,是时候重新审视险资运用系列监管政策了。

 

相关人士认为,原保监会制度体系庞杂琐碎,林林总总,常令业界摸不着后脑。有的制度过于理想化、缺少细节,有的以下克上、相互矛盾、新旧杂糅,甚至也有随性发个通知就改变上位法的情形。

 

在资金运用领域,这一问题较为典型。从规章细化到内部口径,规制繁复,业界啧有烦言,谑称为“葵花宝典”。

 

个别资格审批没有制度依据,而一项“拓展资金运用渠道审批”成为笼罩几乎所有投资能力范围的“锦囊乾坤袋”。

 

有的制度则存在漏洞,如近期谢平撰文指出,现行监管规则导致保险公司有空间通过快速扩张并表总资产,循环提高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进行对冲基金式的操作。

 

从资金运用监管主事者角度看,以前顺应“放开前端”的行业需求,现在又受制于“管住后端”的资源制约,保险业资产风险与日俱增,面临巨大压力。不过,监管的努力已经显现,刚刚上路的资产负债匹配制度就是成果之一,这也是保险审慎监管关键性制度设计。



换代偿付能力

站位悄然提高,过去未来共斟酌


2012年3月,保监会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体系建设,2015年2月发布17项主干规则,2016年正式执行。偿二代倡导风险导向,比肩巴塞尔银行监管规则,创造了保险经营、监管共同的风险管理价值认同和语言体系,是保监会20年间最具专业高度的监管工具。

 

2017年9月,偿二代二期工程低调开局,监管导向悄然变化。细究其丰富内涵,修改力度超越简单“装修”范畴。

 

偿二代起初基本从技术角度考虑问题,追求外部监管与行业内部水平相适应,降低资本占用,提高资本效益、公司价值,强调在风险预警和价值评估间寻求平衡,既不作为及格线,也不作为经济价值评估。

 

而从二期蓝图看,其意在强调提高站位,在专业技术层面加持“严监管”导向。如资本计量中引入调控性特征因子,统筹表内外的资产负债,实行对股东和资产的穿透性评估,提高资本标准。除了填补留白,监管方期冀通过偿付能力体系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回归保险本源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核心内容,但保监会却一直没有独立的偿付能力监管部门,落后于偿二代体系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也尚未完成修改。随着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的职能调整,作为保险业审慎监管规则核心的偿付能力标准,今后谁来执掌修订,续写规则?央行全面深度介入,抑或仅保留审核和否决权?这一切,正期待新的答卷人。



清退违规股权

故事仍在继续,如何穿透仍是难题


金融机构健康与否,除了用资产负债表定量,还需要公司治理的定性。过去5年的监管失灵,相当程度表现在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上。

 

这几年,保险业被视为聪明人的金矿,发生多起股权大战,也被媒体多次追踪资金来源和去向,灰色资金通过合伙、信托、资管产品等层层嵌套、曲线入股,虚假申报、违规控股、循环出资屡见不鲜,以倒卖牌照为目的的入股行为也有发生。

 

监管的无视和沉默,深受外界质疑。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曾提出,金融监管应敢于质疑、敢于说“不”,“强化行动的意愿”。与其争论,不如行动,从监管与市场博弈的角度说,规则的边界是在试探中慢慢建立起来的。

 

经过几年的“喊话式”监管,保监会在“临终”前,换上了主动的“侵入式”监管,推出了金融监管史上“破天荒”的股权清退措施,撤销行政许可,清理问题机构资产负债表,主导引入合格股东,在聚光灯下处置风险。

 

对微观单体机构的监管措施,相当于关键变量,放大效应非常明显,市场上的投资入股和股东行为应声而变。

 

不过,清退股权,固然有利于矫正公司的行为模式,但只能治病,不能救命,“接盘侠”现身之后,还有更长的路要走。监管强力介入公司治理结构,也需要更完善的制度规范。

 

如何穿透资金来源、穿透关联关系,是金融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原银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投资人与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银行股份不得超过5%。而目前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产品持有的银行股权,有4家均超过10%。这相当于用投保人的钱获取股权,权益归属存在瑕疵。整改步伐尚未迈出,何去何从,值得关注。



收官车险改革

跌宕起伏,香销茶尽尚逡巡


今天,车险改革还是保险圈热度最高话题之一,也是保险领域延宕时日最长的改革。

 

监管塑造着市场,市场也反向塑造监管,这在车险领域表现明显。长期以来,在“促发展”的监管导向下,车险监管往往既顾忌公司经营失败反弹给自身的压力,也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压力,同时还以掌控产业链话语权为导向,在多元化目标中做着艰难选择。

 

与此同时,市场上大中小公司的利益诉求不同,消费者、汽车经销商、保险中介存在多重博弈,因此,在这一领域“开刀”,注定是一场高风险手术。

 

在部分市场人士的眼中,一些监管措施掉进了追求秩序的陷阱,形成了对传统车险的行业保护;各地保监局对车险的监管又聚焦于费用,而非服务,但其实,费用不过是车险行业内外的利益分配,提升服务才是车险市场改革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放到经济金融大格局,众多产险公司安身立命的车险,实在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随着市场成熟,车险金融属性越来越低,越来越成为标准化服务业,其风险单位小而分散,不存在系统性风险的可能。

 

而科技对车险的重塑已经开始,传统定价模型面临改造。未来的车险,在出行风险管理、汽车产业链条中的地位,恐怕远比在金融体系的地位更为突出。



角力税延养老险

政策不是万能良药,未来还看市场取向


多年来,业内希望借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撬动市场,可谓翘首以盼,但漫长的沟通期间,有关部门多次强势调整政策路线,以至于落地计划一再延后。好在这一险种,近期终于露出真容。只是,在金融市场已经连通的今天,其他行业对此也已经觊觎已久。

 

首先敲门的是证券基金。1990年代发展起来的目标风险基金(TRF),首推生命周期管理,相较一般保险产品不乏灵活、透明优势,随目标日期临近可以通过大类资产调整风险水平。证监会主推的FOF模式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已于今年3月发布指引,人社部门力推的单独牌照养老金公司也已上路。显然,保险业不能“吃独食”。

 

保险业获得先行试点入场券,效果如何,难以逆料。2016年上马的税优健康险,监管坚持从新设计产品,下了不少功夫,然而两年过去,市场惨淡到“不好意思和人说”的地步。坊间流传的一组数据显示,20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2017年仅斩获保单不足20万件,保费也只是4亿元有余。

 

税优健康险的市场现实提醒我们,政策驱动有时候也劳而无功。对比近年商业健康险爆款产品,有理由相信,在消费者诉求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产品设计击中痛点才是王道,不能期望一纸文件改变消费习惯甚至市场面貌。政策只能跑对方向,背负不了这么多的期待。



看身处改革旋涡的体制中人,部门“物理相加”已经实现,内部“化学融合”殊为不易。按照监管内在逻辑重组,实现科学整合、流程再造,会遇到不少技术性问题。两家人在一个锅里吃饭,心理相融尚需时日。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无数人倍添失意落寞的担忧。分流和岗位的重新配置选择,关乎命运人心。

 

但从具体情境中跳出来,一个部门的利益和一时得失,在改革大背景面前,实在算不得什么问题。金改军令状下,监管的目标函数、激励信号都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有理由期待重装上阵的监管机构,会让吃瓜群众耳目一新。在原来机关内部,基于旧有格局、工作本位的“部门墙”、“不同步”、“选择性失明”,也会因体制重塑而出现洗刷、迭代和更新。业内人士关心的是,那些保监会尚未写完答案的试卷,谁来收束结尾,又会呈现怎样的结局?

 

《红楼梦》有云:“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结束就是开始,过往都是序幕。一个机构的消失,意味着职能的新生。事随人走,人随事转。就规律而言,主事者从来不会有“事了拂衣去”的潇洒,只会继续着流水营盘、铁打兵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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